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26270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18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农发﹝2024﹞2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18日 |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全省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工作会议要求,以创建“五个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强化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加大农业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专项斗争,以开展“示范执法”活动为抓手,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团”,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确保我市春季农资市场的安全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深挖严查、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前置式”活动为抓手,持续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等带有黑恶性质的违法行为,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团”,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震慑制售假劣农资不法行为。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加强农资生产、储运调控,提高农资产品供应质量,全面完成农业稳产增产的政治任务。
二、工作措施
针对农资供应涉及面广,环节多等问题,市执法队分片分组对全市农资市场开展春季打假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启动“农资忽悠团”整治百日行动。即日起至2024年6月底,为期100天,开展全省“农资忽悠团”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打击花样繁多、不断翻新的“农资忽悠团”,认真分析作案特点,全面排查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开展网格化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问题,坚决杜绝监管巡查漏洞。加大宣传力度,发放《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并在乡村醒目位置张贴(附件3),提高农民群众的警惕性。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农资违法分子形成震慑,彻底铲除“农资忽悠团”滋生土壤。
(二)全力确保春耕生产安全。针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宠物经营场所等6个重点领域,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链条各环节的监管。种子: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肥料:重点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销售未登记肥料产品、有效成份或含量不达标肥料产品等违法行为。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宠物经营场所:加强宠物经营场所监管,重点查验宠物店经营资质,查处违规开展诊疗活动、经营兽药、“三无”饲料、未按规定处理医疗废弃物、经营《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之外的物质生产的宠物饲料等违规行为,规范宠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照售卖宠物、无证非法从事宠物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范围: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和农资经营集散地以及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重点区域;突出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为夏粮丰收提供保障。
(三)加强巡查检查。聚焦春管春播、夏收夏播、秋冬种等重要农时节点,盯准重点区域、主要品种和新业态经营行为,采取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用户回访等多种途径,着力查找问题隐患,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市场规范运营,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
(四)严打互联网农资售假。紧盯农药兽药两大品种,全面开展网络农资打假。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牵头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情况通报、风险警示、责任约谈等机制,做好线索移交、事实核查、证据固定、责任认定等工作,督促电商平台切实履行责任。逐一核实农资电商的资质身份,建立健全合规经营者名录。加强经营过程监督,定期核查有没有规范保存交易记录等信息,严格审查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宣传。
(五)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清理整顿力度, 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
(六)加强案件查处。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增强监管与打击合力。加大重大案件曝光力度,采取典型案例通报、假劣产品集中销毁等形式,增强农资打假威慑力。
(七)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两微一网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农资打假治理成效,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常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主体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宣传活动作为农资打假保春耕和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之一,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八)畅通举报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资领域犯罪举报渠道,特别是依托山西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12315”以及农业“12316”服务热线及投诉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维权渠道,坚决做到“有案必接、有接必查、查必到底”。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春季农资打假工作是农业部门的重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将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一岗双责”,明确任务责任,强化执法队伍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确保机构、人员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农资监管和属地管理的法定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积极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安全长效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和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二是严肃执法制度管理,严格文明、廉洁、规范执法,严格办案程序,防止有案不办,大案办成小案、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在农资打假方面的作用,加强与管理机构、检测机构的配合,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四是完善部门之间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努力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三)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墙体大字等宣传媒介,加大农业法律法规以及农资产品鉴别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生产经营水平;围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案要案、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以执法队牵头,协调相关科室组成农资打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同时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农资生产销售和农产品生产环节制假售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扰乱行业秩序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排查,确保我市农资市场的安全稳定。
(五)规范信息报送。各县市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资打假、案件处理、工作动态和经验总结等材料报送工作。请于 2024年5月1日前报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总结、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活动、查处案件、农资销毁等活动的图片10张和2分钟的执法活动视频)及情况统计表(附件1);5月24日前报送“农资忽悠团”整治百日行动总结和调度表(附件2);按要求在农资打假小程序上报送数据,并于6月20日、12月10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联系人: 张泽颖 古志强
联系电话:0358-3386069
电子邮箱:l1snyzhzf@163.com
附件1: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4年“农资忽悠团”整治百日行动统计表
附件3: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附件4: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组及工作职责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202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日
市县 名称 | 出动执法和科 技人员 | 印发 宣传 资料 | 制作宣传 视频 | 举办现 场咨询 培训 | 接待咨询 群众 | 受理投 诉举报 | 曝光 案件 | 销毁假劣农资产品 | 展销农资产品 | ||||
数量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人次 | 万份 | 个 | 场次 | 万人次 | 人次 | 件 | 万公 斤 | 台件 | 万元 | 万公 斤 | 台件 | 万元 | |
合计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4年“农资忽悠团”整治百日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表日期: 年月日
市 | 出动执法 检查人员 | 排查村 数量 | 印发宣传资料 | 受理投诉举报 | 发现忽悠团线索 | 打掉忽悠 团团伙 | 罚没金额 | 查处问 题产品 | 挽回经济损失 | 农资打假立案 | 曝光忽悠团案件 |
人次 | 个 | 万份 | 件 | 个 | 个 | 万元 | 吨 | 万元 | 件 | 件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从中央到地方一直都关心重视农民利益的 维护和农资质量问题。去年,我省持续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团”,取得明显成效,切实保障了农民 权益。当前,正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资销售的高 峰期,“农资忽悠团”又蠢蠢欲动,走村串户兜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此提醒农民朋友,千万不要图便宜,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农资,不要相信“农资忽悠团”的话,一定要提防“农资忽悠团”坑农害农!
“农资忽悠团”在推销假劣农资时,总是利用贪图小便 宜的心理,或请吃饭、送礼品给予小恩小惠,或打着技术培 训、专家讲课、新产品推广、“农资下乡厂家直销”的旗号上门推销,或冒充农业技术讲师授课和销售,等等,向农民群众进行“洗脑”式推销,欺骗手段层出不穷,致使很多农民上当受骗。“农资忽悠团”为逃避查处,一般选择在偏远乡村、或两县交界处,多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流窜行骗,给执法工作增加了难度,也增加了农民维权成本。
农民朋友要经得起诱惑,不随便接受陌生人推广的农资,鼓励大家去附近正规农资店购买农资,不为假农资的销售提供可乘之机。农民朋友购买农资时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经营的农资。要 到经营证照齐全、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商店购买。网上 购买农资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检查商家是否有农资经营资质。
二要看标签,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推荐。要认 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 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要索票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 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 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
遇到农资方面的问题,农民朋友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在行政主管部门帮助下解决问题。投诉举报电话:(提供当地投诉电话)
祝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今年有个好收成!
附件4
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组及工作职责
为了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春耕备耕工作顺利开展,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商”坑农害农,充分做好农业执法工作,根据相关领导安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将农业执法工作实行分片分组包联负责制,具体分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农业执法工作督导组:
组长:李建军
副组长:刘小靖
成员:渠增平,张彩云,吴杰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部署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即时调整全市农业执法工作进度;
2、负责协调、督促各组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协调、组织、督促大要案件核查工作;
4、负责相关单位的抽检工作;
5、其他随机性工作。
二、督导组下设三个执法工作组,具体分工及工作职责如下:
1、执法工作一组:
组长:渠增平
成员:古志强、刘天、王美玲、闫瑞娥
负责区域:兴县、岚县、方山、临县,离石区(交口镇、枣林乡、莲花街道、滨河街道)
2、执法工作二组:
组长:张彩云
成员:王唐清、王海燕、许迎新、赵向宗
负责区域:中阳、柳林、交口,离石区(坪头乡、属巴街道、城北街道、凤山街道、田家会街道)
3、执法工作三组:
组长:吴杰
成员:刘新军、张泽颖、耿鹏义、张国华
负责区域:汾阳、孝义、交城、文水、离石区(吴城镇、信义镇)
工作职责:
1、负责离石区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督促、指导、协助查办相关县市农资违法案件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2、督促“五个规范化建设”的落实情况;
3、其他随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