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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26291
发文字号吕农办发〔2024〕5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1日
发文机关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关  键  字
标  题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一批)8198.55万元的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你们(预算指标见吕财农〔2024〕13号),并就做好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实施。各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在项目谋划、任务落地、资金监管等方面从严审核把关,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县级财政支农资金、各级相关项目和巩固脱贫成果衔接资金要向重点项目倾斜,切实发挥项目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发挥乡村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履行好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条件、补助环节、补助标准、绩效目标、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项目资金原则上向乡村投放,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村委会的主渠道作用,培育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

三、严格规范管控,确保项目质效。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级项目指导意见和县级实施方案,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对需要确定实施主体的项目,要按照“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流程管控、严格审核”的要求,科学遴选实施主体,防止“垒大户”“送人情”。要采取事前有标准、事中有监管、事后有验收的要求,严格开展绩效管理,全程保留音像资料,确保项目和资金投放质效。

四、深入基层一线,精心指导服务。市局相关科室要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监控,严格进行绩效评价。市、县两级专业技术人员要采取包县包乡包片的办法,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委农办要组织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总结、绩效自评分报告、汇总报告分别上报市局项目主管单位和市委农办。

附件: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和调度表.et



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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