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8023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农发〔2025〕80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经2025年11月27日党组会讨论同意,现将《吕梁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7日
吕梁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为加强我市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促进竣工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依据
主要验收依据包括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建设标准、建设规划、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建设合同、资金下达拨付等文件资料,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应取得的项目建设其他审批手续和群众满意度。
二、验收条件
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有设计调整变更的,按项目批复调整变更文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符合质量要求;
(二)项目工程、主要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调试运行正常,达到设计目标;
(三)各单项工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方验收合格,单项工程验收资料齐备;
(四)项目资金支付已达到合同约定进度要求;
(五)已完成项目工程数量、工程质量复核,并出具复核报告;
(六)已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七)前期工作、招投标、合同、监理、施工管理资料及相应竣工图纸资料齐全、完整,已完成项目有关材料的分类立卷归档工作;
(八)县级初验合格,问题整改完成的项目;
(九)项目完成后,经试用达到要求且经项目区农民代表认可。
(十)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三、验收程序
(一)县级初步验收。单项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四方验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其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全部单项工程完成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对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步验收,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等。
(二)提交验收申请。初验合格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依照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初验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市农业农村局向申报县(市、区)发出验收通知,确定进行验收的项目、验收组负责人、验收时间及有关要求。
(三)组建竣工验收组。竣工验收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从省级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中抽取组成验收组,成员由农田水利、农业、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农田水利、农业、工程、财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验收组确定1名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具体工作。
(四)组织验收培训。验收组织单位要对参加验收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验收人员应全面掌握项目验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五)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组赴现场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可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成立专业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六)提出问题清单。竣工验收组专家通过审查资料、实地察看后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会审、汇总,按建设内容类别进行分类提出,具体说明存在哪些问题、问题的具体内容、具体位置。问题清单必须由验收专家全体人员签字、市农业农村局盖章、被验收单位签字盖章。
(七)撰写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后,由验收组编写竣工验收报告,说明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及运行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档案管理情况等,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对竣工验收情况形成结论并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市农业农村局盖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1。同时填写《项目建设工程抽验汇总表》(见附件1-1)、《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情况表》(见附件1-2)和《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件1-3)。
(八)开展问题整改。对竣工验收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县级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开展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再次提交验收组,由验收组进行复核认定。
(九)明确验收结论。专家验收组要结合验收情况和问题整改复核认定情况明确验收结论。竣工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竣工验收结论必须经竣工验收组2/3以上成员签字同意,竣工验收组成员对竣工验收结论有保留意见时,应当在竣工验收成果资料中明确记载,并由保留意见人签字。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整改合格后,再次按程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十)出具验收意见。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专家验收组提供的验收报告,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同时,经验收专家复核认定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备。
(十一)及时上图入库。领取合格证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项目竣工验收、地块空间坐标等信息。
(十二)落实管护责任。竣工验收合格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或建设单位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和管护责任移交手续。
(十三)做好信息公示。竣工验收合格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当在项目区设立规范的信息公示牌,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项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等信息进行公开。
四、验收内容
(一)项目实施进度。是否在批复的建设工期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组织管理。是否成立了领导机构,配备了各类必要专业人员,制定了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
(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四)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工程数量完成情况。通过抽验,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工程的实施情况。综合判断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是否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完成。存在设计调整变更的,按批复的调整变更文件检查建设内容完成情况。二是工程质量情况。通过抽验,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各项工程和设施设备是否达到初步设计的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重点查看水利工程特别是水源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工程的各项建设内容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树木成活率是否达到90%以上等。
(五)资金到位、使用与管理情况。一是各级资金到位情况、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资金管理及拨付审批情况、资金收支情况和竣工决算及审计等情况。二是项目资金入账手续及支出凭证完整性等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等问题。
(六)项目区群众对项目建设满意程度。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七)项目信息备案情况。项目建设和位置坐标等信息应全面及时备案入库。
(八)档案管理。技术文件材料是否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五、验收方法
通过听取县级农业农村局汇报、查阅项目档案资料、现场抽验、入户调查、质询答疑等方式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经综合整理、认真讨论、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一)听取汇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制度落实等基本情况。
(二)查看资料。查阅项目档案资料,应包括附件2中的所有资料。着重查阅单项工程验收和项目初验资料,比对设计图和竣工图之间的差异;查阅资金台账、项目竣工决算和审计情况报告等。
(三)现场抽验工程。现场验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验应涵盖所有工程类型。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并形成工程复核报告的项目,各类工程数量的抽验率不低于10%。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工程数量与质量进行复核并形成工程复核报告的项目,各类工程数量的抽验率为:2万亩(不含2万亩)以下的项目不低于20%,2万亩(含2万亩)-5万亩(不含5万亩)的项目不低于15%,5万亩(含5万亩)以上的项目不低于10%。
(1)土地平整工程,对照设计图中的坐标点,核实土地平整面积。
(2)土壤改良工程,核实各种改良措施是否按计划实施。
(3)灌溉与排水工程,抽取时注意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田间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等联动功能的实现情况,作为完整体系一并验收。
(4)农田输配电工程,与灌溉与排水工程一并验收。
(5)田间道路工程,以不同工程做法的道路为单位抽取。
(6)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林网、岸坡防护工程、坡面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分别抽取。
(四)查看质量。查看项目现场,检验工程建设质量和主要工程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五)测量数量。对照项目竣工图纸进行实地丈量或清点,并做好现场核查登记,并结合“看”中抽验的质量情况,填写《项目建设工程抽验汇总表》(见附件1-1)。
(六)质询问题。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质询核实。
(七)走访民情。对项目受益群众进行随机走访、调查,测评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八)议定结论。验收组根据抽验范围内各类工程的数量完成情况和质量合格情况,结合实施进度、项目组织管理、制度执行、资金到位使用与管理、群众满意度、信息备案、档案管理等情况,集体研究、综合判断,提出项目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2024年度年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领导组由局长刘建树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李建军任副组长,农田建设管理科负责人李福连为成员。农田建设管理科具体承办验收相关事宜。吕梁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落实经费保障。要按照“厉行节约,满足必须”的原则,认真贯彻《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行政性经费支出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晋财行〔2020〕25号)、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吕财购〔2021〕35号)和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市直部门公务用车租赁费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吕财行〔2024〕73号)精神,全面落实竣工验收工作费用。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时间节点抓好验收工作落实。要提前准备,主动提供验收材料,协助做好实地查验。要全面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积极配合省、市两级验收组,严格按照竣工验收要求开展工作。
(四)坚持公正原则。竣工验收组要加快验收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既要规范又要高效,完成每个县(市、区)的竣工验收任务。验收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内容、标准进行验收,对竣工验收所出具的验收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严肃工作纪律。在验收期间,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验收人员不得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与验收工作无关的要求,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的同时确保人身安全。
附件: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附件1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报告
(一号黑体居中)
竣工验收组织单位:
验收日期:年月日(三号宋体居中)
1.竣工验收组织情况
1.1验收组成员:
1.2项目有关单位: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1.3验收依据、时间、方法
2.项目批复情况
2.1批复文件及计划调整批复文件
2.2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涉及的镇、村。
2.3投资规模和批复建设任务(以调整后的批复文件填列)
项目批复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和主要工程数量。
2.4项目计划工期
3.项目实施情况
3.1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开工(监理发放的开工令时间)、完工日期(所有单项工程四方验收合格的时间)。实施进度慢于计划进度要做出原因分析。
3.2项目组织管理
领导机构,各类必要专业人员配备,相关的项目管理制度。
3.3制度执行情况
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及其它项目管理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逐项进行评价,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3.3.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履行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情况。
3.3.2招投标制: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招投标程序、评标原则和方法是否合法、合理。
3.3.3 合同制: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审计等各类合同(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3.3.4 监理制:是否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监理工程师是否具备监理资格,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3.3.5公示制:项目和资金情况是否进行公示。
3.3.6其他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3.4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在项目初验基础上,结合实地抽验结果,全面检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3.4.1建设规模。
3.4.2对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和变更材料,说明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其经济技术指标。
3.5工程质量
3.5.1各单项工程四方验收情况
3.5.2项目初验的质量情况
3.5.3工程现场抽验情况
3.5.3.1平田整地措施抽验情况
3.5.3.2土壤改良措施抽验情况
3.5.3.3灌溉与排水措施抽验情况
3.5.3.4农田输配电措施抽验情况
3.5.3.5田间道路措施抽验情况
3.5.3.6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抽验情况
3.5.3.7科技措施抽验情况
以上各项措施要说明抽取的比例,涉及的乡镇、村庄、工程编号等基础信息。
3.5.4 工程质量结论
4.资金使用与管理
4.1资金到位情况
4.2资金管理情况
4.3投资完成情况
5.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6.项目建设成效
验收项目整体功能、建设效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7.档案管理
技术文件材料是否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8.备案信息登记情况
项目建设和位置坐标等信息是否已备案入库。
9.存在问题和建议
对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及监督管理单位。
10.竣工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过合议,对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档案整理情况等进行评价,是否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专家签字: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签章)
年 月 日
11.附件
《项目建设工程抽验汇总表》《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情况表》《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初验报告及其附件材料。
竣工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验收组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组长 | ||||
副组长 | ||||
组员 | ||||
组员 | ||||
组员 | ||||
…… |
附件1-1
项目建设工程抽验汇总表
项目名称 | ||||||||
抽验地点 | ||||||||
工程内容 | 计量单位 | 抽验数量 | 抽查情况 | |||||
竣工数 | 抽验数 | 抽验比例 | ||||||
土地平整工程 | 田块修筑 | 亩 | ||||||
耕作层剥离和回填 | 亩 | |||||||
细部平整 | 亩 | |||||||
土壤改良工程 | 沙(黏)质土壤治理 | 亩 | ||||||
酸化土壤治理 | 亩 | |||||||
盐碱土壤治理 | 亩 | |||||||
污染土壤治理 | 亩 | |||||||
地力培肥 | 亩,吨 | |||||||
灌溉和排水工程 | 水源工程 | 塘堰(坝) | 座 | |||||
小型拦河坝 | 座 | |||||||
农用井 | 座 | |||||||
小型集雨设施 | 座 | |||||||
泵站 | 座 | |||||||
输配水工程 | 疏浚沟渠 | 公里 | ||||||
衬砌明渠 | 公里 | |||||||
渠系建筑物工程 | 农桥 | 座 | ||||||
渡槽 | 米 | |||||||
倒虹吸 | 米 | |||||||
涵洞 | 座 | |||||||
水闸 | 座 | |||||||
跌水与陡坡 | 座 | |||||||
量水设施 | 座 | |||||||
田间灌溉工程 | 管灌 | 公里 | ||||||
喷灌 | 公里 | |||||||
微灌 | 公里 | |||||||
排水工程 | 明沟 | 公里 | ||||||
暗管 | 公里 | |||||||
排水井 | 座 | |||||||
排水闸 | 座 | |||||||
排涝站 | 座 | |||||||
排涝闸站 | 座 | |||||||
田间道路 | 田间道 | 公里 | ||||||
生产路 | 公里 |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 农田林网工程 | 农田防风林 | 株 | |||||
梯田埂坎防护林 | 公里 | |||||||
护路护沟护坡林 | 公里 | |||||||
岸坡防护工程 | 护堤 | 公里 | ||||||
护岸 | 公里 | |||||||
坡面防护工程 | 截水沟 | 公里 | ||||||
排洪沟 | 公里 | |||||||
沟道治理工程 | 谷坊 | 座 | ||||||
沟头防护 | 座 | |||||||
农田输配电工程 | 10KV以下的高压输电线路 | 公里 | ||||||
低压输电线路 | 公里 | |||||||
变配电装置 | 变压器 | 座 | ||||||
配电箱(屏) | 座 | |||||||
其他变配电装置 | 座 | |||||||
科技推广措施 | 技术培训 | 人次 | ||||||
仪器设备 | 台/件 | |||||||
耕地质量监测 | 处 | |||||||
其他工程 | ||||||||
附件1-2
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图幅号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
完成高标准建设总面积(亩): =耕地面积 +其他地类面积 | ||||||||
工程内容 | 计量单位 | 验收数量 | 备注 | |||||
计划数 | 变更数 | 完成数 | ||||||
土地平整工程 | 田块修筑 | 亩 | ||||||
耕作层剥离和回填 | 亩 | |||||||
细部平整 | 亩 | |||||||
土壤改良工程 | 沙(黏)质土壤治理 | 亩 | ||||||
酸化土壤治理 | 亩 | |||||||
盐碱土壤治理 | 亩 | |||||||
污染土壤治理 | 亩 | |||||||
地力培肥 | 亩 | |||||||
灌溉和排水工程 | 水源工程 | 塘堰(坝) | 座 | |||||
小型拦河坝 | 座 | |||||||
农用井 | 座 | |||||||
小型集雨设施 | 座 | |||||||
泵站 | 座 | |||||||
输配水工程 | 疏浚沟渠 | 公里 | ||||||
衬砌明渠 | 公里 | |||||||
渠系建筑物工程 | 农桥 | 座 | ||||||
渡槽 | 米 | |||||||
倒虹吸 | 米 | |||||||
涵洞 | 座 | |||||||
水闸 | 座 | |||||||
跌水与陡坡 | 座 | |||||||
量水设施 | 座 | |||||||
田间灌溉工程 | 管灌 | 公里 | ||||||
喷灌 | 公里 | |||||||
微灌 | 公里 | |||||||
排水工程 | 明沟 | 公里 | ||||||
暗管 | 公里 | |||||||
排水井 | 座 | |||||||
排水闸 | 座 | |||||||
排涝站 | 座 | |||||||
排涝闸站 | 座 | |||||||
田间道路 | 田间道 | 公里 | ||||||
生产路 | 公里 |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 农田林网工程 | 农田防风林 | 公里 | |||||
梯田埂坎防护林 | 公里 | |||||||
护路护沟护坡林 | 公里 | |||||||
岸坡防护工程 | 护堤 | 公里 | ||||||
护岸 | 公里 | |||||||
坡面防护工程 | 截水沟 | 公里 | ||||||
排洪沟 | 公里 | |||||||
沟道治理工程 | 谷坊 | 座 | ||||||
沟头防护 | 座 | |||||||
农田输配电工程 | 10KV以下的高压输电线路 | 公里 | ||||||
低压输电线路 | 公里 | |||||||
变配电装置 | 变压器 | 座 | ||||||
配电箱(屏) | 座 | |||||||
其他变配电装置 | 座 | |||||||
科技推广措施 | 技术培训 | 人次 | ||||||
仪器设备 | 台/件 | |||||||
耕地质量监测 | 处 | |||||||
其他工程 | ||||||||
附件1-3
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表
项目: | 下达预算数(万元) | 已到账资金数 (万元) | 实际支出数 (万元) | 备注 | ||
资金来源 | 1.财政资金 | 国家 | ||||
省 | ||||||
市 | ||||||
县 | ||||||
2.其他投资 | ||||||
资金使用 | 一.工程施工和设备购置费 | |||||
1.土地平整工程 | ||||||
2.土壤改良工程 | ||||||
3.灌溉和排水工程 | ||||||
4.田间道路工程 | ||||||
5.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 ||||||
6、农田输配电工程 | ||||||
7.科技推广措施 | ||||||
二、其他费用 | ||||||
1、项目管理费 | ||||||
2、工程管护费 | ||||||
3、其他费用 | ||||||
①前期工作费 | ||||||
a. 项目勘测费 | ||||||
b. 项目设计预算编制费 | ||||||
c. 水资源评价费 | ||||||
d.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费 | ||||||
e.项目招标代理费 | ||||||
②工程监理费 | ||||||
③不可预见费 | ||||||
注:资金使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附件2
验收备查资料目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单项工程验收 | 项目初验 | 竣工验收 | 提供单位 |
一 | 设计资料 | 项目建设单位 | |||
1 | 初步设计报告 | √ | √ | ||
2 | 立项申请及批复 | √ | √ | ||
3 | 设计变更和批复 | √ | √ | ||
4 | 项目评审资料 | √ | √ | ||
二 | 项目实施管理资料 | ||||
1 | 招投标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 | √ | √ | ||
2 | 合同及协议书(设计、监理、施工、审计等)及资质材料 | √ | √ | √ | |
3 | 项目实施方案 | √ | √ | ||
4 | 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 √ | √ | ||
5 | 会议纪要、声像资料 | √ | √ | √ | |
6 | 竣工决算资料 | √ | √ | ||
7 | 历次验收成果 | √ | √ | √ | |
三 | 施工资料 | 施工单位 | |||
1 | 施工组织设计 | √ | √ | √ | |
2 | 施工日记、月报 | √ | √ | √ | |
3 | 质量事故记录 | √ | √ | √ | |
4 | 工程量计量原始记录 | √ | √ | √ | |
5 | 单项工程竣工图纸 | √ | √ | √ | |
6 | 单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 | √ | √ | |
四 | 监理资料 | 监理单位 | |||
1 | 单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 | √ | √ | |
2 | 监理日志、月报、例会记录、工作总结 | √ | √ | √ | |
3 | 监理规划、细则 | √ | √ | √ |
4 | 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资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