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14726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3月12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春季动物强制免疫疫苗使用计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农函〔2026〕21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3月12日 |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春季动物强制免疫疫苗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按时开展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完成100%的春季集中免疫任务,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春防动物存栏情况和春防疫苗使用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春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各县市区接文后及时组织调运。具体要求如下:
1.在调运疫苗时必须使用疫苗冷链运输专用车辆,确保动物疫苗在冷链中运行,否则不得起运。
2.在调运、存储、使用过程中要认真核对疫苗种类、数量、规格、有效期等信息,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操作。
3.加强动物疫苗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疫苗在存贮、使用过程中的损坏和损失,严防使用过期、变质疫苗。
4.完善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出库、库存、损坏以及过期疫苗数量的统一。
5.如发现有疫苗冻结、分层等异常现象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上报市动物疫病防控科。
附件:
吕梁市春防疫苗(散养户)使用计划分配表)终表.xlsx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