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扎实开展元旦假期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2-01-04

为强化全市文旅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做好元旦期间人口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吕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高站位、高强度、高频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以电影院、景区、旅行社、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网络表演等为对象,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为重点内容,以保障文旅市场稳定向好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平安健康的节日为目的,对重点场所、重要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娱乐场所进入人员登记测温、场所灭菌消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工作过程中职工是否正确佩戴口罩、是否按照相关要求通风排气、是否掌握职工的健康状态和职工节假日出行和参加聚会集会情况;疫情防控物资是否准备到位;景区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游客量控制、预约制开展是否常态化;旅行社是否严格落实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场所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场所电器线路等隐蔽致灾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到位;公共文化场所的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出口等是否畅通无阻;电影放映场所观影人数是否与售票记录相符、应急疏散标识是否明晰、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景区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备。

三是合法合规经营情况。重点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游”;娱乐场所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曲库存在违禁歌曲;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出版物经营单位发行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印刷厂未严格落实《五项制度》;电影院“票务系统” 安装使用情况是否合法合规等。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各场所负责人切实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严格做到依法依规经营,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提高安全生产自律意识。同时,督促各经营场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场所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出入管理等各项措施,对发现不严格佩戴口罩、登记不及时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2022年元旦期间,吕梁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81人次,检查经营单位共216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27家次,娱乐场所57家次,演出场所1家次,景区14家次,旅行社及服务网点16家次,旅游团队1个。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视频监控巡查28家次。

下一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强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部门间联合执法,紧盯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我市春节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平安、有序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