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1-12-22

2022年,市文旅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文旅系统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大力繁荣兴盛文化事业

1.着力抓好文艺创作生产和展示展演展播。抓好道情戏《湫水河清清》的创排,争取年内首演;做好舞剧《刘胡兰》等现有优秀舞台剧目的展示展演展播。配合做好第三届山西艺术节和首届晋剧艺术节参评参展。

2.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继续实施“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完成2022年“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和吕梁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项目惠民演出任务,继续组织文艺小分队、乡土文化能人艺人、乡村文化带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标准化建设,完成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数字文化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两级文化场馆智慧化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直接服务群众的作用,重点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推进免费WiFi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全覆盖。

4.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组织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开展第十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完善县乡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继续争取资金对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实施保护计划。推进非遗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活动,依托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展惠军优属活动。

二、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

1.突出规划引领。进一步修改完善《吕梁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吕梁市黄河板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全市旅游规划,启动《吕梁市乡村旅游规划》《吕梁市红色旅游规划》等专题规划。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规划编制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

2.推动景区提档升级督促指导兴县蔡家崖等3个景区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离石区安国寺景区、石楼县黄河奇湾等10个景区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创建40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和40个黄河人家。

3推动文旅项目落地强与省文旅集团、中青旅、华侨城等省内外行业领军、上市公司、知名企业的合作,持续推进优质文旅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2022年共储备文旅项目50个,拟开工项目30个,其中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1个,计划完成投资22.3亿元,预计可投产运营项目12个,切实把优质文旅资源打造成特色文旅品牌

4打造文旅新业态。大力发展工业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旅游、康养会展等新业态。出台《吕梁市振兴工艺美术行业工作方案》,引导创建工美大师工坊、工作室,把作品变产品,产品变产业,培养壮大工美产业

5.加大文旅宣传推介力度。实施精准营销,加强“铁公机”到达地、主要客源地和区域合作地的关联客源市场区域互动开展旅游宣传推介,加大线上线下广告投放力度,借助智慧导览系统、抖音、今日头条平台多渠道推广,进一步扩大“汾酒故乡、英雄吕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抓好文物保护各项工作

1.扎实开展文物基础工作。推进首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第六批省保单位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竖立、保护范围与控制地带划定工作。组织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核定、公布工作。搞好全市国有馆藏一级文物鉴定工作。继续推进市县两级文物部门文博专业人员的招录工作,开展在岗人员专业培训。编辑出版《山西文物大系》吕梁部分、《吕梁寺庙壁画》和《吕梁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继续办好《吕梁文物》内部刊物。

2.做好文物项目申报实施。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可补助的文物修缮、陈列展览、文物数字化等项目。大力推进文物修缮保护,2022年计划至少完成文物修缮项目10个、陈列布展项目5个、“三防”项目5个。加强文物修缮、展陈等项目监管,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及时组织完成文物项目市级验收工作。

3.推进文物数字化保护。加快推动吕梁智慧博物馆建设,力争2022年国庆前完成。推进全市一二级文物数字化扫描进度,完成500件文物数据采集工作。完成晋绥边区政府及军区司令部旧址文物数字化保护等项目。

4.大力推进博物馆建设。推进吕梁市博物馆改扩建工程,推进汾阳、交口、方山、孝义等县级博物馆新建改建项目。推进山西吕梁山革命博物馆等博物馆免费服务、运行资金补助工作。

5.做好文物认领认养工作。争取尽快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守望工程”的实施意见》。计划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予以奖补,以此调动企业、个人认领认养文物并参与修缮保护的积极性,2022年计划至少认领认养20处、修缮保护5处。 

6.依法开展考古工作。大力推进考古前置工作,尽快争取以市政府文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主动配合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在做好文物环境评估等工作的基础上,搞好地下文物勘探、抢救性发掘工作。

7.强化文物安全。推进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和市保单位安全巡检工作。

四、做好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

继续实施广播电视地面数字化工程和高山台站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大力推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平台建设,高质量完成日常、节假日和国家各重保期安全播出保障任务,做好广播电视行业安全工作。积极组织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活动,不断提升我市优秀作品的社会影响力。

2021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