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工作计划

来源: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3-04-14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文化强市总目标,系统思维、统筹谋划、重点突破,锻造长板、补齐短板,全力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广电事业和文旅产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繁荣兴盛文化事业

1.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持续加强对艺术创作项目的规划和对重点作品的扶持,组织新创一批优秀作品,挖掘整理、复排提升一批传统(保留)剧目,重点抓好道情戏《大河清清》、交响道情《母亲河畔》、晋剧现代戏《基石》和碗碗腔现代戏《酸枣沟》等文艺精品的创作生产、纪录片《历史文化名人——刘萨诃》的拍摄和舞剧《刘胡兰》的展演展播。

2.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深入实施“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濒危剧种和稀有剧种的免费公益性演出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群众文化活动

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建设。加紧推动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吕梁学院分馆建成投用,完成市汉画像石博物馆维修改造工程。加快县级“三馆一院”达标覆盖进度,补齐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推进公共文化云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供给能力。

4.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启动吕梁市非遗数字博物馆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文化记忆展厅全覆盖工作,指导评定一批非遗工坊,建成一批非遗传习所、综合传习中心、非遗专题展示馆、生产性保护基地。做好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整改工作、碛口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验收工作,力争年内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持续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过大年”等宣传、展示、展演活动,推动非遗进景区、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

二、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

5.持续完善规划体系。坚持“规划为纲”“规划引领”“规划先行”的理念,完成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生态康养旅游3个市级旅游专项规划。推动13县(市、区)尽快构建旅游总体规划、全域旅游规划和重点景区旅游规划“三位一体”的旅游规划体系。

6.推动景区提质升级。支持碛口、杏花村等景区实质性开展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指导白马仙洞、黑茶山四八烈士纪念馆创建4A级旅游景区,力争年内新评定3-53A级旅游景区。

7.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梯次打造培育计划,明确三年创建任务。汾阳、孝义、临县、文水4县(市)力争2023年创建成功,兴县、方山、离石、柳林4县(区)力争2024年创建成功,中阳、石楼、交口3县力争2025年创建成功。

8.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专业运营管理团队,促进各类要素向文旅产业集聚。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全力抓好杏花村酒文旅、交口农业迪士尼、中阳尚养桃园休闲农业综合体、信义文旅综合体、孝义杏野砂器文化产业园等9个亿元以上标志性、牵引性项目

9.培育新型文旅业态。创新推动“文旅+”,大力发展康养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延伸产业链,催生新业态。重点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推出特色康养旅游精品线路,开发文旅康养商品,推动形成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格局。支持兴县打造成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和红色旅游创新发展基地。继续组织创建一批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激发消费潜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

10.启动全省旅发大会筹备工作。提前筹划2024年在我市举办的以“乡村旅游”为主题的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制定会议筹办方案,确定会场、观摩点、观摩线路。指导13县(市、区)结合本地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不断巩固乡村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高标准打造乡村旅游观摩点。

11.做好文化旅游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微信、抖音、美篇、小红书等新媒体的优势,引发关注、引爆亮点,在新媒体宣传营销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参加各类宣传活动赴西安、兰州、北京等地开展文旅宣传推介活动精准营销我市旅游景区、线路和产品,进一步扩大“汾酒故乡,英雄吕梁”品牌影响力。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

12.抓好文物基础工作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做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进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竖立、保护范围与控制地带划定和业余文保员的配备工作。

13.启动低级别文物保护工程。推动利用政府一般债券解决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金缺口,积极争取政府一般债券最大额度用于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加快文物抢险修缮进度。统筹做好低级别文物日常保养维护,推动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年度日常保养维护资金纳入财政保障体系。配合省文物局建设低级别文物安全数字化监测监管平台,加快实现全市文物安全监管“一张网”。

14.好文物项目申报实施。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可资助的文物修缮、陈列展览、文物数字化等项目。加强文物建筑维修项目质量管理,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年内至少完成文物修缮项目20个、陈列布展项目5个。

15.深化“文明守望工程”。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守望工程”的实施意见》,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认领认养,年内至少完成文物认养20处、修缮保护10处。

16.创新文物价值传播展示。在保护好文物本体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好、研究好、阐释好文物所蕴含的多重价值。通过出版读物故事化、文物研学基地化、文创产品品牌化、展览展示博物馆化等方式,充分展现文物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编辑出版《山西文物大系》吕梁市3处重要古建筑(柳林香严寺、交城县天宁寺、临县碛口古建筑群)和《吕梁寺庙壁画》《吕梁市不可移动文物精萃》等丛书。完成并推出“吕韵”5个系列41种文创产品,建立文创产品驿站。

17.加快博物馆发展。建立馆藏文物调配制度,提高各类博物馆馆藏文物利用率。指导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推进各级各类博物馆展陈提升,创新展陈方式、丰富展陈内容、推出更多原创精品展览。健全馆校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搭建博物馆交流互助平台,探索建立行业互助和信息共享机制。

18开创文物考古新局面。全面提升考古工作水平,提升考古设施装备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推进考古前置工作主动配合全市重点建设工程,保证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地下文物勘探、抢救性发掘工作。

四、做好广电宣传管理工作

19.做好安全播出保障。推动吕梁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平台项目落地,实现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统一回传、统一监测管理。做好全年日常、节假日和国家各重保期安全播出保障任务,确保广播电视政治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20.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引领、项目带动、技术支撑,切实兜住基本公共服务底线。继续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汾阳、孝义、交城、文水、离石、柳林6县(市、区)6月底前完成相关应急体系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制定及建设资金落实工作。

21.持续规范传播秩序。坚决查处违规开办频道频率、违规运营频道频率、违规制作发行节目、违规传送节目和违规播放广告等问题,持续做好“黑广播”治理和非法地面卫星整治工作。

22.推进节目创新创优。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创造性俱佳的广播电视节目。积极组织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季度推优活动,推动理论文献片《吕梁山上》在央视播出,不断提升我市社会影响力。

、增强文旅工作支撑保障能

2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文化旅游专业人才信息数据库。严格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通过高校合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全市文旅从业人员的规范化、标准化、实战化培训,培养一批懂文化、懂旅游、懂多业态融合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提高全市文旅系统人才队伍水平。

24.提升文旅工作科技水平。推动数字博物馆项目建设步伐,力争年内上线。加快吕梁市全域智慧文旅重点景区人流车流监控平台项目进程。继续推进文物库房系统、导览系统、馆藏文物系统上政务云等项目,为文旅、文物、广电事业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25.优化文旅行业市场环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推动市场主体倍增为牵引,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利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创新监管模式。持续开展景区“安全、服务、环境”三提升行动,推进文娱领域、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巡查监测,加大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执法检查力度

26.维护文旅领域安全稳定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分析研判,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守牢安全底线,持之以恒抓好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全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营造健康有序、安全稳定的文旅发展环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7.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8.强化政治监督,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始终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9.持续纠治“四风”,巩固作风建设堤坝。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把握作风建设行业性、阶段性特点,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表现,确保改进作风“不断线”“不歇脚”。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少发文、发短文,持续改进作风建设。

30.加强纪律建设,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统筹开展纪律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知耻知止。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将纪律规矩要求融入工作实践、贯穿工作始终,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清廉守正、实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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