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更新时间:2025-01-16
(一)大力繁荣文化事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塑造文化品牌,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开创文化繁荣发展新局面。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展演,重点创作舞剧《万里茶道》,力争年内推出并冲击文华奖。进一步推动交响道情《碛口》的创作工作。完成文旅部艺术司复排计划入选剧目临县道情《小姑贤》、孝义碗碗腔《绣楼联姻》、汾孝秧歌《卖花》三部优秀传统折子戏的复排演出。持续打磨提升舞剧《吕梁英雄传》《刘胡兰》《打金枝》等精品剧目,并继续开展舞剧《打金枝》的巡演工作。组织参加第二届晋剧艺术节,做好稀有剧种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继续实施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培养群众文艺小分队50支,乡土文化能人以人200个、乡村文化带头人140人,并完满完成演出任务。开展“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等群众文化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开展“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乡村驿站”两件省政府民生实事。推动市文化馆正式投用,力争全市第二批乡镇文化站全部通过达标验收。积极推进公共文化云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供给能力。完成4座旅游厕所示范项目建设任务。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加大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四级名录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加强对国家、省、市三级传承人的评估和动态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指导建设非遗综合性展示场所、乡村文化记忆展厅、非遗工坊、综合性传承体验设施等;加强传承传播,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与传统节日,开展一系列展示展演活动;促进非遗项目与特色景区、特色村镇、特色街区等地深度融合,培育一批满足游客需求、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旅游线路;加强非遗数字化建设,充实完善市非遗数字博物馆;重点做好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整改工作、碛口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验收工作,力争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二)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优服务、强产业、促发展”的目标,不断培育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全面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步伐,力争离石、兴县、岚县、方山县、临县、文水、孝义、汾阳8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认定验收。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着力推进3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创建单位提升品质,培育多种模式的文旅康养集聚区。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杏花村酒文旅融合等亿元以上标志性、牵引性项目,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的重点文旅项目。拓展文旅消费场景,持续推进文化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和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创建。编制“旅游菜品·吕梁味道”美食画册,精心策划“吕梁好礼”系列产品,鼓励文创企业与重点景区深度合作,积极培育新型旅游消费业态。做好文化旅游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汾酒故乡,英雄吕梁”品牌影响力。
(三)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
继续夯实文物基础性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工作;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吕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启动红色革命旧址的集中连片保护规划,配合省编制《晋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积极配合省文物局完成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记录档案编制工作;做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持续推动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报工作;完成《山西文物大系》香严寺卷和天宁寺卷审核;完成2025年文物全科人才招录工作;做好省纪委文物保护利用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国、省、市保木结构古建筑日常养护。做好文物项目申报实施,组织申报2026年度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可资助的文物修缮、陈列展览、文物数字化等项目,做好2025年市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资金的分配工作,继续督导检查各县文物修缮、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做好我市2处国宝级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完成年度内项目计划。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通过项目推介的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抢险修缮,持续改善低级别文物建筑保存状况。加快博物馆发展,继续实施汾阳市博物馆陈列布展项目,督促指导未铺开建设工作的县加快做好项目前期规划选址工作。继续做好文物核查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完成矿区范围和基本建设用地文物核查和意见回复工作。
(四)做好广电宣传管理工作
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新闻作品季度推优等活动,推出更多既赋有正能量又具有时代性的优秀作品;进一步压实境外卫星电视监管责任,加大播出机构监管和违规查处力度,全力保障广播电视传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