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1-01050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文旅系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文旅发〔2021〕118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9日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文旅系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广播电视台、吕梁市广播电视台、局属各科室(单位):
根据吕梁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吕禁毒委〔2021〕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文旅系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9日
文旅系统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禁毒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毒品治理成效,最大限度消除毒品隐患,全力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市禁毒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宣传党和国家禁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普及识毒、防毒知识为主要内容,在文旅系统内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青少年、易涉毒群体、网吧、娱乐场所等文旅经营场所、广电宣传为重点,不断推动文旅系统和企业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质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干部职工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学习,严防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有涉毒行为。
(二)严格落实全民毒品预防教育计划,在全市文旅系统开展禁毒宣传。在旅游景点设立禁毒宣传长廊(专栏、橱窗);在娱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禁毒警示标志,同时在点歌屏上标显禁毒警示标语。
(三)鼓励文艺美术工作者开展禁毒作品创作,以艺术的表现形式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展现毒品对人身心的侵蚀。
(四)发挥广电宣传优势,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刊播禁毒公益广告,提升群众识毒能力和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
(五)突出扶贫工作组的职能,对重点乡村指导村委在村规民约中提倡禁毒内容,做到宣有明示、教有行动,推动农村地区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提升。
(六)集中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的涉毒问题查处和整治,采取常态化检查和突击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娱乐场所、KTV等文娱企业禁毒标识、警示标语等的检查,对组织、纵容甚至参与毒品犯罪的娱乐场所,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所辖管范围工作职责全年围绕“防范毒品滥用”开展常态化宣传。
(二)积极配合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发挥好各自领域内的职能作用,保障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