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0157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29日 |
标 题: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C类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29日 | |
尊敬的李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大非遗的宣传力度,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统筹资金构建保障体系,塑造品牌效应,开展非遗宣传教育等建议,我们已经注意到,并做了大量工作。
一、相关工作情况
1.近年来,为加大我市非遗工作宣传力度,2021年以来,我局通过出版《魅力吕梁 匠心非遗》书籍,拍摄《吕梁非遗》宣传片,组织开展大型非遗展示展览活动、抖音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市非遗项目的知名度。为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非遗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的宣传力度,我局围绕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活动主题,制作并发放政策法规性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政策法规的认识。
2.为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我市交城、文水、汾阳、孝义均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传习中心,全市共设立非遗传习点112处,共设立非遗传习所80处。为加强非遗传承人群的传承力度,我局实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计划,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由省级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培训;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培训。培训形式为普及培训班、能力提升班、高端人才研修班。课程设置为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实践课程三大板块。2022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2期每期约7天左右;开展非遗工作人员能力提升班1期约7天左右。
3.为加大对非遗保护传承的支持力度,2018年,我市根据《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九条规定,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150万元、2019年143万元、2020年至2022年每年136万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我市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交口、临县已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4.为推动我市非遗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塑造非遗品牌效应,近年来,我市正积极努力的探索以文创智库平台的形式开发发展非遗产业,文创智库平台是通过平台聚集在校大学生、专业设计人员、专业机构等人力,汇集创意设计作为创意输出的资源平台,将创意作品授权转让给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进行生产,项目保护单位也可直接在文创智库平台下单寻找技术支持及产品改良及包装。目前我市已有企业正在尝试性的开展该项工作。
5.为深入挖掘整理我市非遗资源,2021年、2022年市文旅局连续两年,对黄河流域非遗代表性项目和资源进行科学、准确、全面调查,掌握其种类、数量、分布情况、传承脉络、保护措施和存续状况,完善了非遗数据库建设。
6.为将优秀传统文化代代相传,近年来,我市部分县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有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开设相应专业和课程,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参与教育教学,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养后继人才。市文旅局组织各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社区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经常性的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展览、图片展示、技艺展演、学术讲座等活动,向大众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组织动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点)活动。在重要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进一步扩大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非遗工作宣传力度,依托非遗展览展示活动及法制宣传周,宣传非遗法等法律法规。
2.积极争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加强非遗保护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
3.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4.争取市政府支持开发吕梁市非遗特色文化品牌及打造非遗文创特色产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文化和旅游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358-8221905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