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3264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05日 |
标 题: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度文旅行业、文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 ||
发文字号: | 吕文旅发〔20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05日 |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执法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文旅行业、文物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创造安全、和谐、稳定、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文旅行业、文物领域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省、市重要决策部署,以依法经营和安全生产为目标,以执法行动为手段,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大力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文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文博单位市场秩序和安全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二、工作方式
根据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文博单位实际,针对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要阶段和存在的重点问题,以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充分运用联合执法、信息通报、座谈交流、“双随机”抽查、“四不两直”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升执法检查水平,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推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文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消防管理和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双重治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和保障情况等。
(二)监督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文物市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订购不合格产品和服务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不诚信经营情况等。
(三)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通过联合执法、信息通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新兴娱乐经营场所和旅游道路交通、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水上漂流、滑冰滑雪等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重点督办、部门联动和行业督导整体合力。
(四)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力度,加大正面、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和曝光力度,落实“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八考核、一追溯”工作保障机制,把“八个一批”作为体现执法行动效果的重要指标,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推动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四、检查安排
(一)安全执法检查
全年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场所、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文物领域开展4次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
时间:每季度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开展重点时段检查
1.元旦、春节期间文旅行业、文博单位安全执法监督检查:12月下旬至1月下旬
2.全国“两会”期间文旅行业、文博单位安全执法监督检查:3月份
3.“清明”、“五一”、“端午”期间文旅行业、文博单位安全执法监督检查:4月下旬至5月初
4.暑期和旺季期间文旅行业、文博单位安全执法监督检查:7月份和8月份
5.“中秋”“国庆”期间文旅行业执法监督检查:9月份和10月初
(三)开展“双随机”抽查
抽查单位数量不低于监管企业总数的20%:全年
(四)公开执法结果
向社会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曝光一批正、反面典型案例:全年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文旅行业、文博单位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吕梁市区内及抽查全市文旅行业、文博单位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计划的落实,确保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及时调整方案。
(三)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主动联系有关部门,保证步调一致,相互补位,形成合力。
(四)坚持对法律法规的长期学习,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监督检查行为,落实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