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3-32649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标      题: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3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文旅发〔2023〕37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直属单位

2023年,吕梁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231号)和《国务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231号)精神,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吕政发〔20231号)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文旅行业快速复苏、全方位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站在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践行“两个维护”,把安全生产纳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推动安全与发展动态平衡。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贯穿到文化和旅游行业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三管三必须”法律规定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挂牌、谁负责”的原则,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依法加强演出活动安全管理,指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以及A级旅游景区做好人员聚集活动安全管理。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明确并落实与文化和旅游行业职能交叉的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进行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督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按照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4.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杜绝“三违”行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常态化,将安全责任向个人延伸,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

二、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防治能力

5.严格防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完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设立风险告知栏,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安全风险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

6.精准治理风险隐患。全面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精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督促企业全面排查经营环节和场所的安全风险,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落实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

7.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严格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编制并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8.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完善领导机构、监督检查、隐患整改、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制度保障,推动文旅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9.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场所、A级旅游景区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升救援能力。深化与公安、应急、交通、林草等多部门合作,完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及时、精准响应,科学、高效处置。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专人值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0.完善保险保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足额提取和使用专项安全生产经费。严格落实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强制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指导A级旅游景区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和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转嫁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明确安全监管重点

11.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紧盯节假日、暑期汛期、特殊敏感时期、重大节庆活动、岁末年初以及夜间文化旅游等时段,针对群众游客集聚度高、季节性灾害天气等易引发拥挤踩踏、消防火灾、道路交通、自然灾害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实际,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应急联动,加强安全监管和信息沟通共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12.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综合监管,积极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旅游道路交通A级旅游景区缆车、索道、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以及水上漂流、滑冰滑雪、跳伞攀岩等涉及文化旅游活动的监管工作,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

13.演出和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特别是临时搭建舞台演出、剧场及酒吧演出、露天音乐节、大型演唱会、农村庙会演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营业性演出是否依法取得演出审批许可文件,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从严审核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提前对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勘察,配合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对活动的现场监管,落实封闭空间应急管理、消防通道安全提示等措施,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14.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A级旅游景区野外用火的安全监管,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排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特种设备、疏散通道、疏散标志设置和安全出口畅通等方面隐患。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流量管控方案强化对人员聚集情况的监测,合理疏导流量;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疏散,防止踩踏事故、暴恐袭击和人为破坏。

四、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5.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强化行业监管人员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山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全面开展“专业技能安全监管应急指挥”培训,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值班规范和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16.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所监管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围绕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开展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情况,作为对企业检查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和规范网络在线教育,通过远程辅导、视频访谈等多种手段,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17.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重大节庆活动、重要节假日、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团队行前说明会等时机,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中国旅游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策划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推进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森林草原防火、自然灾害防范、人员聚集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引导群众全面提升个人安全责任意识、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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