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3713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22日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C类第030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文旅〔2023〕16号函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2日 |
尊敬的郭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竹叶青酒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竹叶青酒泡制技艺于2009年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加强对竹叶青酒泡制技艺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与发展,逐年增加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市级对除国家级、省级传承人以外的市级传承人予以资金补助,从2018年起,给予每个市级传承人每年2000元补助。为争取竹叶青酒泡制技艺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我市连续三次向省文旅厅重点推荐了该项目,但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未申报成功,希望在第六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中尽力将该项目申报为国家级代表性项目。
您提出的查处仿冒、假冒竹叶青酒等行为及在酒博会、农博会中将竹叶青酒单独设馆、单独展示,提升竹叶青酒在我市酒产业的品牌效应的建议,因该项工作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部门范畴,故建议以上部门在对外宣传及活动开展中予以重点考虑。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联系电话:13663683024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