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4979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09日 |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C类第020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文旅〔2023〕6号函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9日 |
尊敬的释悲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缮药师七佛多宝塔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药师七佛多宝塔,位于汾阳市杏花村镇小相村北部。据《汾阳县金石类编》所载《故宣秘大师潮公塔记》记载,始建于元至元年间(1268-1269),当时为潮公大师的舍利塔,共7层。又据《灵岩寺增脩记》及塔上碣石记载,明嘉靖二十八年该塔增建为13层。按现存外表特征推断为明代遗构。该塔为砖石结构,平面八角形,占地面积36平方米,高约30米。
2006年7月4日,药师七佛多宝塔被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吕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8月4日,被山西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我局已督促汾阳市文物局对药师七佛多宝塔进行实地调查,根据汾阳市文物局反馈,药师七佛多宝塔保存情况良好,塔体稳定,各项设施使用和运行状况良好,因此暂无修缮计划。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联系电话:15513587537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