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9506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02日 |
标 题: | 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文旅〔2023〕31号函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2日 |
尊敬的渠全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人才培养、优秀传统剧目传承提升推广经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提到的,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人才培养是关键。有了人才队伍才能推动文艺创作的高峰,才能更好的以文艺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积极申报各项人才项目。组织各文艺院团每年选派优秀创作人员和青年演职人员参加文旅部和省文旅厅举办的文艺人才研修班。截止目前,先后有两位重点创作员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实施的戏曲艺术人才培养;有6批15人次艺术骨干进入国家级平台学习培训,同时,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项目。通过这些措施培养的创作骨干已成为我市艺术创作的中坚力量。申报了“全国文艺院团团长培训班”、“新时代舞台艺术创作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全国声乐人才培养计划”、“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培养目,进一步提升了领导者的管理水平和演员的专业艺术水准。
二、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与省内各大院校艺术专业、吕梁市艺术学校开展人才培养战略合作, 制定艺术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学以致用的培训体系,逐渐形成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文艺人才培养的有效路径。以创新举措赋能戏曲人才提质培优,积极探索校团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对吕梁市艺术学校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推动孝义市人民政府与吕梁市艺术学校签署艺术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已招收孝义碗碗腔木偶、皮影表演等专业学生52人,助力濒危戏曲剧种焕发新活力。
关于您提到的第二条“建议由政府部门增设人才培养、优秀剧目传承提升推广经费,每年给予120万元的定补经费”的建议。我们给予的多数为精品剧目创作经费,在人才培养经费支持方面确实还有所欠缺,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向市政府、市财政局争取人才培养和优秀剧目传承提升推广专项资金,加大对优秀剧目传承提升推广的支持和扶持力度,使优秀剧目常演常新。
关于您提到的第三条“恢复人员编制,稳定队伍,维持相对稳定的创作、排演体系”的建议。临县道情研究中心/吕梁市文化艺术中心在2012年文化体制改革中保留了事业单位性质,核定编制132个;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核减为10个编制。由于该单位归属于临县管理,因此涉及编制的事项归属于临县编制部门。我局也会积极与吕梁市编办进行沟通了解,推动相关事项解决。
关于您提到的第四条“由政府出面协调教育部门允许国有院团进入小学校园进行选拔人才”的建议,院团可以直接与学校或学生家长沟通进行人才的选拔,为吕梁文旅事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的艺术人才。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联系电话:18635653183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