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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18637 | |
发文字号:吕文旅发〔2024〕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4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荐评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04日 |
省文旅厅: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和《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文旅厅字〔2023〕88号)文件精神,经各县推荐、局党组研究、社会公示,现推荐孝义市皮影木偶剧团演出有限公司、文水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刘晓弘、张海应、刘鹏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个人。
特此报告。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