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4796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21日 |
标 题: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2025年文化和旅游行业、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文旅发〔2025〕4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1日 |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2025年文化和旅游行业、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21日
2025年文化和旅游行业、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文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文化思想、旅游发展、文物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吕政发〔2025〕1号)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繁荣和规范,进一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筑434文物安全工作创新举措,持续提升文旅、文物安全防范水平和应急能力,为打响“旅游满意在山西”品牌,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一、以夯实安全基础为目标,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党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加强跟踪问效,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 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坚持管理职能与安全管理责任相统一,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督促指导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定期 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压紧压实各级各涉旅监管部门职责,统筹做好综合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对文旅新业态、新领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自身职能厘清安全管理职责边界,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阶 段任务,围绕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等6项工作任务,建立“一场所一清单”检查事项,深挖隐性事故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二、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目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做好重点时段管控。关注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 国庆节和暑假、汛期等重点时段,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各级文旅部门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林草、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重点领域管理。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制度,导游人员提醒游客乘车过程中全程系好安全带。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协同配合,对文旅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开展联合检查。配合景区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景区落实安全防范、应急处置、事故救援、人员转移避险等措施。
(三)强化安全宣传引导。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形 式、多渠道开展文旅领域“安全生产月”“文明旅游”等主题活动,加强旅游安全防范、遵守公共秩序、爱惜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护公共设施、避免大声喧哗的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公众出游提示,第一时间再传播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增强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 带班制度,强化突发事件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督促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车辆疏导、大客流疏散、火灾逃生、恶劣天气应对等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演练,前置性备足应急物资,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推进434文物安全创新举措,强化文物责任落实
434文物安全创新举措,即以全面推进文物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文物文物行政执法、持续开展文物安全督察检查和加快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等四项工作为主轴,以查问题、除隐患、勤演练等三个关键为抓手,实现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文物火灾和文物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规模性文物被盗窃被盗掘等文物犯罪案件,不发生重大法人违法行为,不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舆情事件等四项年度工作目标。
(一)全面推进文物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贯彻《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压实县、乡镇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文物安全关口前置;建立文物安全档案,规范文物安全检查台账,实现隐患通知书、风险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清单、整改责任清单、隐患整改报告“五统一”;综合应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低空巡查、安全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平台,强化文物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推进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实现全市90%以上国保单位安全标准化全面达标;实施重要长城点段实体防护项目,确保长城安全。
(二)不断强化文物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强化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长城执法巡查办法》,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遵照《山西省文物局文物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出台,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案件评查,遵照《山西省文物局文物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山西省文物局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修订,进一步规范文物行政执法;通过指定执法、交叉执法、提级执法的方式,集中力量处置涉及多行业、多部门或跨区域文物违法行为。
(三)持续开展文物安全督察检查。充分发挥文物安全联合协作机制作用,会同宗教、公安、林草、消防等部门联合检查,共同监督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行业协作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国、省、市保单位文物安全全覆盖巡查检查,落实三级直连问题反馈和隐患整改机制;持续深化“全市文物行业大调研、查问题、除隐患”专项行动、文物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文物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四)加快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遵照《山西省文物局文物安全防护工程管理规定》出台,持续推动全省国省保单位安防、消防和防雷设施建设;规范文物安全监管系统管理使用,加快推进文物安全监管平台二期建设,健全国省保单位线上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全市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在建工地全覆盖检查,开展文物安防、消防工程使用效能评估,开展文物安全应急体系构建与机制优化项目;加强火灾、地震、自然灾害防护研究,联合气象部门实施文物建筑雷电防护技术应用调查评估、文物保护单位自然灾害防护调查与评估等项目,提升文博单位自然灾害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