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5464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16日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C类第071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吕文旅〔2025〕43号函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6日 |
民进吕梁市委会: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立足吕梁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实际,既指出了现阶段我市非遗保护传承中存在的传承人自身发展不足、保护传承资金渠道单一等现实问题,又提出了针对性强、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对加大非遗项目保护力度,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壮大非遗传承队伍
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充实非遗人才队伍;严格落实专项资金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每年每人补助2000元,为传习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大传承人培养力度,组织开展传承人培训班,积极探索校团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有效解决非遗发展人才梯队建设面临的困境;利用文化馆等文化馆场馆,开设非遗项目免费公益课程,拓展非遗传承途径;不断强化对非遗传承工作的绩效评价,每年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的评估工作,对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参与公益性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增强传承人的工作责任心,也检验传承人传承活动的成效。
二、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加大对非遗资金的投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方案方法。落实市委常委会“市级层面增加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县级层面设立或增加非遗保护专项经费”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对非遗资金的投入力度,将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列入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非遗保护项目补助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合资合作、提供设施等手段参与非遗保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社会资金支持。
三、推动“非遗+”新模式,培育新型消费市场
一是深度挖掘非遗内涵,培育出碛口、田家山、严村等一批特色文化村镇,极大丰富观光游览、民宿体验、写生摄影、研学实践等业态;并依托非遗亮点,打造出千年文明探秘游、酒香非遗体验游、古村民俗博览游等主题线路,形成“文化引领、产业升级”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是通过整合非遗技艺与现代设计理念,建立文化文物与社会机构合作机制,运用3D建模、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推出“吕梁好礼”等特色文创产品,建立吕梁非遗IP矩阵。
三是坚持非遗保护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以发展剪纸、刺绣、面塑等传统手工技艺及临县青塘粽子、柳林碗团等特色小吃制作技艺为代表,通过力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实施“生产性保护”,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成为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重要途径。
四、加大非遗宣传力度,营造共同参与氛围
一是在重大节庆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继续组织举办保护区成果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活动、非遗文创大赛等一系列线上线下专题展览、展示、展演活动,参加山西省文博会、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暨工艺美术产品博览交易会等活动,集中展示吕梁非遗文化魅力和我市的非遗传承保护成果。
二是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开展非遗培训、展览、讲座和学术交流等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体手段,多方位、全角度广泛开展非遗宣传。持续推进非遗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军营、进景区、进校园活动,全面提升全社会对非遗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以上答复你单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