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6-3576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25日
标      题: 2026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的工作要点
发文字号: 吕文旅发【2026】2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25日

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的通知

2026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和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涉旅安全综合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平稳有序。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业务培训内容,牢牢守住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底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涉文旅典型事故案例,系统梳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重点任务,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动态清零行动,认真组织填报文旅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教育培训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保障,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公开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开展涉旅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涉旅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和《吕梁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要求,发挥好市县两级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景区主管部门和涉旅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统筹开展系统治理,防范化解涉旅安全重大风险,促进旅游业平稳有序发展 。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理职能与安全监管责任相统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挂牌谁负责”原则,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健全文旅新业态安全监管机制,依据法律和“三定”职责,厘清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落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娱乐场所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建立文化和旅游领域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置各类问题投诉,加大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力度,完善督办转办、整改、反馈管理闭环。

强化安全生产支撑条件。根据文化和旅游业发展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力量。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增加文化和旅游领域各类标准中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比重,推动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更新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三、强化重点场所风险管控

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旅行社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不得将未开发、未开放区域作为旅游产品进行推介或销售。严格要求旅行社选用合规旅游包车和观光游船,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不得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和观光游船“三不租”不得租用未取得经营许可、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观光游船要求。督促旅行社和导游落实相关规定,提醒游客“上车系好安全带,上船穿好救生衣”。

开展网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证照不齐、证照不符、手续不全、私自改扩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旅游景区综合监管。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梳理明确各类型景区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涉旅行业领域的监管。在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对设施设备验收材料的审验。指导旅游景区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常态化开展检查巡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设立明显的景区边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增设物理围栏、红外监控、远程喊话等设施设备。要求景区不得在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组织或承接探险、野外生存等活动。

十一抓好机关及所属单位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所属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既有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开展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

四、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整治

十二做好重点时段安全工作。在元旦、春节、元宵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以及全国两会、世界旅游日、中国旅游日、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积极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市场监管、气象、消防等部门对接沟通,加强安全综合监管,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有关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

十三持续加强火灾风险防控。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加强消防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行动成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行为。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若干措施,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限制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A级旅游景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做好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旅游团队游客的安全疏散、撤离等工作。

十四全面做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做好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在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中加强安全审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关停整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载人“魔毯”等新业态新项目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措施,未经审批、未经安全评估不得新建和运营。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内设施设备含临时搭建舞台设施的安全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严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

十五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落实“叫应”“响应”机制,必要时函告属地政府或景区主管部门,坚决停止设施设备运营、关闭旅游景区。督促旅行社和导游注意天气变化,合理安排行程,遇有强降雨、降雪、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要及时调整行程,做好游客疏散和安抚工作。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加强隐患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区域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十六加强文化活动安全管理。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大型文化演出活动的承办者进行资格审查,依法对演出节目内容进行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指导主办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型营业性演出等文化和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一律不得举办。

五、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十七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更新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细化应急处置流程。完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程序及评估论证机制,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编制简明实用的车辆疏导、大客流疏散、火灾逃生、恶劣天气应对等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演练,前置性备足应急物资,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十八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要求,落实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强化突发事件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安全管理模块应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归集,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全面开展培训和演练。通过“主课堂分课堂”、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行政管理人员、文化和旅游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推动文化和旅游系统有关部门在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内容,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十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提示。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引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宣传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全面提升公众特别是游客认知度和参与度,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救生衣,谨慎参与高风险项目,不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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