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3103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标      题: 吕梁市商务局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商务〔2022〕2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吕梁市商务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吕商务〔202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动培育乡村e镇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培育乡村e镇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市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各县(市、区)均培育一个乡村e镇示范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与省、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按《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乡村e镇培育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乡村e镇培育的直接责任主体,对具体工作直接负责,负责自主统筹资金和项目管理,推动政策落地。各地要成立乡村e镇工作领导组,建立部门联合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将乡村e镇管理运营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申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建设标准合理填报申报表,做好方案制定和规划编制等工作,于5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商务、财政和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0份),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李兴宇     8239039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晋商建20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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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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