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2-5844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吕梁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标      题: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提醒函》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商务函〔2022〕8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提醒函》的通知

吕商务函〔202281

各县(市、区)商务局:

现将《吕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提醒函》(吕安办函〔2022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516日印发的《吕梁市商务局关于排查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隐患的通知》(吕商务函〔202275号)文件要求,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广泛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做好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请各县(市、区)商务局于610日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商务局。

  人:杜丽丽  8224831

电子邮箱:smk8224831@163.com

附件:吕安办函[2022]38号市安委办关于做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提醒函.pdf


吕梁市商务局

2022527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