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71842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21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商务函〔2022〕11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21日 |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消费决策部署,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评选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便〔2022〕100号)文件要求,做大做强我市夜经济,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为做好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运营,符合夜间经济特征的商业街区、步行街、商圈,特色餐饮街区、文化旅游景区,文体消费型集聚区、便利服务型集聚区、百姓生活型集聚区,民俗文化村等。
二、评选标准
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规划布局合理,设施环境优美,功能业态多样,运营管理高效,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县(市、区)级推荐、市级初审、省级审核的程序开展。
(一)推荐。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符合条件自主申报的主体进行比较遴选、分析论证,向市商务局出具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前。
(二)初审。市商务局对各县(市、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实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书面报送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三)审核。省商务厅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统一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授牌。对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主体,由省商务厅发文公布认定为“山西省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并授牌。
四、申报资料
报送市商务局的申报材料(需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5份)主要包括:
(一)《山西省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申报表》(需各县、市、区商务局初审盖章);
(二)已进行自评的《山西省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评价标准表》,有关佐证、下一步建设目标;
(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夜间经营的标志性景观、街区牌匾、主要建筑、街区全貌、商户等彩色图片10张以上;
(五)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预案;
(六)申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打印表(加盖公章);
(七)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做好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评选工作作为做大做强夜经济,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对评选工作实施统一规划和组织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大力宣传。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对夜经济生活集聚区评选活动进行政策宣贯和宣传报道,鼓励各县(市、区)及各乡镇符合条件的街区运营机构积极参与申报评选。
三要扩大示范。省商务厅将对获得“山西省省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称号的单位,依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与适当资金支持或奖励。
联系人:高旋
联系电话:0358-8224831 18306844290
邮箱:smk8224831@163.com
吕梁市商务局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