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0394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商务函〔2022〕16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农贸市场一头连着农民“钱袋子”,一头连着市民“菜篮子”,是保障民生的重要载体,是人员集聚、流动性大的场所,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2〕97号)文件精神,我市各县(市、区)对区域内农贸市场开展了升级改造,有效提高了应对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的《吕梁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吕财行〔2019〕35号),我局拟将2022年吕梁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支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重点支持2022年度农贸市场进行场地升级、装修改善摊位、购置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完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开展智能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资金使用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支持。
三、申报主体条件
(一)注册地在吕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贸市场(包含农产品批发市场、果蔬市场、海鲜市场等);
(二)农贸市场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四)按要求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市场供应等相关资料、报表。
四、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商务局具体组织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申报,对升级改造情况进行核实、对升级改造产生费用进行审查,并向商务局推荐上报。市商务局根据各县(市、区)商务局项目推荐情况,以及资金预算规模确定项目予以支持。
五、申报材料
(一)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文件。
(二)申报单位的材料(按顺序装订,并附目录):
1.申报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和申报表(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管理状况、经营状况、升级改造情况等);
2.材料真实性声明;
3.申报单位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4.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等规章制度;
5.升级改造具体实施项目内容、成效、合同、完税凭证、印证图片等;
6.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做好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市商务局。
(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lls8239039@163.com,纸质材料和PDF文档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各县(市、区)商务局务必于11月28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申报资料报市商务局。
附件: 2022年吕梁市级商贸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申报表.wps
吕梁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2日
(联系人:李兴宇,电话:17735809779,邮箱:lls8239039@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