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2170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0日 |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商务函〔2023〕1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20日 |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1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晋商建函〔2023〕30号)文件要求,开展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县域商业补助资金工作,现将省商务厅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
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是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统筹使用各级各类补助资金,做好项目规划和建设工作,确保到2025年,实现县县有连锁超市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等目标任务。
二、申报中央补助资金
各县(市)要对照省商务厅通知和《县域商业建设指南》要求,认真编制中央补助资金申报方案,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填报《县域商业项目清单》,拟报项目需同时征求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意见,避免与中央资金已扶持项目重复。申报材料包含:申报方案、《县域商业项目清单》、其他部门征求意见复函、拟建项目具体资料等,于2月15日前一式五份编印成册报至市商务局,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后确定一批项目成熟的、能发挥示范引领的县(市)作为2023年拟支持县上报省商务厅。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pdf
吕梁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