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3-3431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标 题: | 关于做好第133届广交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商务函〔2023〕5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做好第133届广交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第133届广交会将于4月15日-5月5日线上线下融合举办,为做好广交会参展工作,现将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展期安排
(一)线下展。分三期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B区、C区与D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举办,每期展览时间为5天,展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3年4月15—19日;
第二期:2023年4月23—27日;
第三期:2023年5月1—5日;
换展期:2023年4月20—22日、4月28日—30日。
对外洽谈时间为每日9:30—18:00。
(二)线上展。通过广交会云展厅平台线上参展,平台进入方式点击广交会官网首页右上方"参展商"按钮,进入参展商页,点击"云展厅管理"进入平台。平台服务时间:3月16日-9月15日。
3月16日-4月14日,进入预展状态,启动展商展品信息上传及审核,客商可浏览企业上传并经审核通过的展商展品信息,提前规划参展安排。
4月15日-5月5日(即线下展开幕至闭幕前,含撤换展期间),所有功能24小时开放使用(展商连线、预约浅谈功能仅在此期间保持开放)。
5月6日-9月15日,进入线上平台常态化运营阶段,除展商连线、预约洽谈功能外,其余功能持续开放。
二、市交易团组织安排
为加强对第133届广交会各项工作的指导,按照省交易团要求,成立由市商务局局领导担任团长的市交易分团,吕梁在第三期(含第三期结束后撤展期)驻会。
请相关县市做好辖区内企业的参展工作,严格遵守《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西省交易团(分团)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晋商贸〔2017〕200号)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
三、参展要求
(一)严格遵守大会现场管理制度。参展企业要与交易团签订展位责任书,开展期间严格遵守展位使用相关规定。展位申请者、实际使用者和展位楣板标明的参展企业应一致,严禁各种倒卖展位的行为,严格履行承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严禁违规摆放参展展品。参展企业要积极配合大会及省交易团对企业参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参展良好秩序。交易团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参展企业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纠纷、馆内宣传品、网上参展行为等方面的管理,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相关县市商务局要对辖区内参展企业安全工作做出专门部署,安排专人协助交易团及大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参展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夯实安全责任。
(三)关于入馆证件办理工作。自第133届起,广交会出口展参展证件的所有办证申请人(包括原先在系统有资料的人员)都需要由本人亲自扫码(省交易团办证码见下图)刷脸认证或上传资料。特别提请各参展人员注意,省交易团秘书处统一办理我市参展商证、参展代表证、筹撤展证和各类车证相关事宜。请各参展及时办理证件,避免扎堆提交,影响证件使用。请各参展企业注意:除当届《参展手册》公布的收费标准外,不会收取任何额外证件费用。请广大参会客商务必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证件,避免蒙受损失(办证申请指南详见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osts/604566473536835584)。
(四)做好乡村振兴展区企业参展工作。临县商务局要认真指导乡村振兴展区参展企业(山西碛口红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备中英文对照宣传资料,精心准备样品布展、参展,做好成交统计,云展厅展品展示等参展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大会撤展时间,不得提前进行撤换展,确保企业顺利参展,取得成效,促进成交量增长。
联系人:高文艳
电 话:8222023 15536834010
邮 箱:llswjmyk@163.com
附件:1.参展名单.wps
吕梁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