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4-6934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
标 题: | 吕梁市商务局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商务函〔2024〕1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各县(市、区)商务、文化和旅旅、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我省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发展,加强三晋老字号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三晋老字号品牌振兴发展,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联合制定了《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三晋老字
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规〔2024〕3号)
吕梁市商务局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