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6-34471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15日 | |
| 标 题: | 吕梁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6年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商务函〔2026〕59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6月15日 |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商消费〔2026〕4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省级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资环〔2021〕89号,以下简称89号文件)要求,现就征集2026年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项目(第二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对2024年以来新入选的第四批三晋老字号和第三批中华老字号择优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享受过2025年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的第三批中华老字号企业不再享受。
二、申报主体的条件
(一)在山西省境内从事生产或经营的法人单位。
(二)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没有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企业无涉黑涉恶及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商务部门报告经营情况。
三、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1 申报单位承诺书。
1.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提供)。
1.4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公章)。
1.5其他资质性材料。
(二)项目实施
商贸流通发展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并向市商务局递交正式推荐函)。
(三)财务管理
申报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格式要求
4.1书面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1)以及上述目录次序,用 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内部各部分请用彩色纸隔开,同时申报多个类别时,佐证之间需用彩色纸隔开),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要有目录页,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封面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4.2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项目汇总表1份(其中必须注明体制管理型省直管县(市)和资金管理型省直管县(市)项目)。
4.3 纸质文件申报与平台在线申报同时进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fw.sxzwfw.gov.cn/#/home)准确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在平台上传全部文件(包括附件)的电子扫描件,每个项目的电子扫描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并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书面和电子文档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并通过山西省涉企政策“一站式 ”综合服务平台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项目初审。按照隶属关系,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对文件要求的申报主体条件等进行认真核实、上会研究确定具体项目后,向市商务局递交正式推荐函、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材料。
(三)项目终审以及资金分配。省商务厅按“项目法”对各市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审论证、上会研究、公示分配结果后,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申请,省财政厅审核资金分配计划按规定下达预算资金。
五、报送时限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 2026 年6月26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正式推荐函、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按时间进度推进。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做好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对已支持项目的后续指导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咨询电话
平台在线申报技术联系人:
山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蔺裕健 0351-7731164 15034131083
市商务局联系人:杜丽丽 8224831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吕梁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