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5-08-12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汾阳市人民医院、汾阳康美口腔医院、吕梁爱尔眼科医院、吕梁中医结核骨病医院进行了资料审核。经过审核、校验,汾阳市人民医院、汾阳康美口腔医院、吕梁爱尔眼科医院、吕梁中医结核骨病医院“校验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市卫健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0358-8222334
邮箱:llswsjy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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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