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5-12-04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吕梁市荣军优抚医院、吕梁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吕梁安定精神病医院、孝义曙光骨科医院、孝义康明眼科医院、汾阳爱尔眼科医院等6所医疗机构进行了校验。经过校验,吕梁市荣军优抚医院、吕梁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吕梁安定精神病医院、孝义曙光骨科医院、孝义康明眼科医院、汾阳爱尔眼科医院6所医疗机构“校验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市卫健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0358-8222334
邮箱:llswsjy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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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