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5-1698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卫医教函〔2025〕18 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加强医疗机构内设太平间的规范化管理,维护亡故患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附件: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