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统计局2021年工作计划

来源:吕梁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1-08-16

  2021年是“十四五”转型出雏型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今年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统计局部署要求,聚焦实现“六新”突破、打造“九大基地”、建设“五个吕梁”的总体思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优化统计监测服务,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统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是扎实推进应统尽统工作。抓好新入库单位“全覆盖”培训,确保企业统计人员熟练掌握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和报送流程。加强部门沟通。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跟踪监测新开业、新投产、新注册单位,确保达规达限后及时入库入统。开展入企指导服务。按照“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原则,关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加强比对分析,指导做好数据上报凭证资料收集,确保企业资料全面准确。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开展达规达限企业大排查,充分利用税务等部门资料,加工整理、甄别筛选准“四上”单位尤其是重点服务业企业,各县组织逐一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督促指导申报入库。

  二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巩固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成果。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统一核算方法制度,进一步学深悟透核算要义,持续做好统一核算工作,确保核算数据市县衔接,真实反映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要不断增强政治担当,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质量,深入研究统一核算制度方法,严格规范核算流程,严肃核算工作纪律,通过真实的核算数据分析展望形势,调整路径,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核算数据保障。客观看待研判统一核算结果,既要切实做好本地区GDP数据解读分析工作,又要全面客观研究分析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坚决避免不切实际的预期。继续加强沟通交流,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数据统计,为做好全市GDP核算相关工作打好基础,力争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按照省局要求进一步规范市级GDP统一核算方法。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扎实推进我市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与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报表合并工作,确保数据科学有效衔接。扎实开展月度限额以下零售业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积极跟进国家“四下”单位抽样调查综合试点、投入产出调查与经济普查整合专项试点在山西先行先试。

  三是全面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价。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要按照省局的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做好“六稳”“六保”“六新”相关统计监测,抓好主要经济指标的月度、季度、年度经济形势预测预判工作,第一时间对上级统计部门认定反馈各专业数据进行解读与研判,特别是针对今年经济运行“前高后低”的走势,做好分析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履行经济发展“监测站”和“预警灯”职责,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详实的统计分析报告,为吕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统计智慧力量。开展服务零售总额测算和新基建投资统计,加强产业类投资监测。加强能源生产、消费基础统计,持续开展能耗“双控”与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监测预警。开展新型现代农业统计,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分析,全面反映农业全产业链价值。加强国有经济、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做好开发区、招商引资等统计监测。抓好居民收入监测分析,深化劳动工资统计改革。围绕全市主要经济指标预期目标,及时进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进度监测。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安排部署,强化重点项目统计监测。突出抓好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监测。

  四是扎实做好“七人普”后续工作。2021年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一要按时完成全市和各县人口普查数据的汇总和整理工作,及时对外发布主要普查结果和数据公报。二要对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推进研制人口数据库,建立人口地理信息系统。三要做好人口普查年鉴及专题资料的编辑出版并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总结。我们要进一步严密组织,统筹推进,扎实做好“七人普”第三阶段各项收尾工作,为科学制定和完善“十四五”时期我市居民收入、消费、教育、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是不断提升统计精准服务水平。统计工作作为重要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优质服务,是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各县区、各专业务必高度重视。一是强化分析预警。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就经济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月度、季度、年度数据资源优势,对各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各业务科室要协调联动,在统计分析和研究方面多下功夫,既要有综合性的统计分析报告,也要有专业的深入分析,力求多出精品。各县区也要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既要反映经济发展特征和结构变化,又要精准判断运行趋势,力求把情况吃透,把问题找准,从细微中发现全局性、趋势性变化,及时预警预测,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二是抓好统计宣传。要坚持统计“宣传”引领统计服务工作,从宣传内容的创新、宣传方式的拓展、宣传范围的扩大、宣传精品的打造、宣传效果的凸显五方面打造统计精品。高质量编印建党100周年系列统计资料,围绕农业、工业、投资、消费、服务业、社会经济发展成就等方面,开展系列专题分析。及时发布各类统计数据信息,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深入解读民生数据和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及亮点,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满足社会不同层次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三是提升服务效能。要坚持以创新统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致力于现代服务型统计建设。积极发挥统计“领唱者”作用,强化对各县业务工作考核工作,不断加强与主要经济行业部门的工作协作,促进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演绎统计“大合唱”。推动大数据应用与统计工作的有机融合,构筑多方协同发力的大统计格局。

  六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要严格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晋统字〔2020〕53号),继续做好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企业数据的匹配一致和联网直报上报率。要深化县级以下统计部门(机构)机制体制改革,加大基层投入,从制度、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加强,切实解决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匮乏问题。继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动态更新维护乡镇统计人员变动台账,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多措并举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要综合运用乡镇统计员派出制、首席统计员制、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实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力量,切实解决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等统计分类标准,严格执行城乡划分统计标准,完善统计地域库系统。

  七是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效能,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严格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和《实施意见》,突出抓好省纪委、省统计局联合发文《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线索移送等方面形成合力。加强统计执法部门与业务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严肃问责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坚决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营造统计权利有保障、统计权力受制约、统计违法必追责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力量,完善统计执法人员库和统计检查对象库建设。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各县要对统计调查企业违法行为给予立案查处,消除执法空白县,坚持统计违法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依法统计的权威性。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加大对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普法宣传日、门户网站、微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八是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快乐的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和单位文明程度,为推进统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人才支撑。统筹推进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双拥等各项工作,努力构建有活力、有合力、有凝聚力的统计系统和统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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