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计划

来源:吕梁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2-06-17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局之年,更是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聚焦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统计现代化改革任务,切实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统计服务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切实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监督是统计工作的重要职责,此次《监督意见》的出台,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我们要提升站位,强化职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刻认识《监督意见》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落实中央有关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将《监督意见》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学习课程,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点理论学习内容。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结合吕梁实际,贯彻落实省局提出的具体举措,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法治监督体系。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加强统计执法,保持防惩高压态势。严格履行统计执法检查职责,科学谋划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统计数据波动明显异常、统计工作比较被动的地方开展执法检查的力度。强化统计执法与统计调查工作协调配合,各专业对数据审核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严格按要求移送。建立市县两级统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优化统计执法手段,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检查队伍。

(二)着力强化统计普查调查各项工作。开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和国民经济核算是统计部门的中心工作。一是谋划“五经普”和“七人普”后续工作。要做好2023年“五经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时编制经费预算,落实人员、物资、技术等普查条件。做好“七人普”资料开发和资料编印出版等后续工作。二是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一如既往地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确保农业、工业、服务业、投资、消费、能源、人口、社科等各项常规统计调查任务高质量完成。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核算。持续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巩固改革成果。做好民营经济、文化产业、旅游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试编2020年度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年度资产负债表。

(三)改革创新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我们要认真落实,研究推动,积极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吕梁统计调查体系。一是推进能源领域统计改革。按照全省绿色发展统计改革,完善能耗核算方法制度,测算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做好能耗季度核算。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开展统计监测。二是加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评价与考核指标数据质量,提升评价工作时效性,及时监测和反映全市和各县高质量发展进程,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更加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作用。三是持续配合好省局有关改革。按照省局要求,配合“一群两区三圈”投资监测,测算小微企业主要指标数据,强化人口变动趋势统计,持续开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加强涉农产业投资统计监测。

(四)多措并举抓细抓实统计数据质量。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第一理念,想方设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一是加强数据报送全流程审核。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大数据上报期间随报随审力度,有针对性加强各专业指导、审核、评估等管控工作,从事前、事中、事后进一步规范数据质量管理。二是提高统计调查工作质量。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实事求是,依法统计,规范以纳税申报资料和原始凭证为基础的可验证、可追溯数据报送。三是规范入库退库工作。按照“先入库、再出数”的统计原则,与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单位信息更新及时、真实准确、不重不漏。四是深化统计业务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培训班、座谈会、“云课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五是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强化县级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意识,加大现场核查频次、力度,确保应统尽统、统必合规。

(五)坚持不懈提升统计监测分析水平。要围绕服务决策、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发挥好“数库”“智库”作用。一是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经济监测分析。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目标,密切跟踪疫情对经济形势的影响,加强对数据背后影响因素的分析,深入研究累计数据和当期数据、外需指标和内需指标、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经营指标等指标数据分化现象,要围绕GDP挂图监测指标,做好核算、工业、投资、贸易等有关专业一季度经济运行“开门红”的统计监测分析,为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坚实统计支撑。二是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社会专题研究。加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等领域分析研究,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能耗“双控”、服务业提质增效等方面开展专题分析研究,为新阶段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持续关注县域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市县联动开展调研,更多深入一线了解行业领域鲜活情况,形成一批高端精品专题分析。三是增强分析解读数据能力。要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以过硬本领提升履职尽责水平。要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影响经济运行的关键变量和薄弱环节,通盘考量宏观微观政策导向和实施效果,提出符合政策要求、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服务公众。继续加强统计新闻宣传工作,做好公众服务和舆论引导。完善数据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办好“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六)继续完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压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提高基层统计能力、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源头数据质量,继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一是升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总结加强和推动县乡、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好做法,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扎实推进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各行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分析、发布等任务。强化与农业、林业、国调队等部门沟通,加强基层统计数据统一性。二是扎实提升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统计岗位人员,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选用辅助调查员、购买统计服务等方式增强基层统计力量。确保各项统计调查经费落实到基层,做到调查项目与调查经费相配套,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三是抓好信息化水平再提高。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市县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信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和技术支持,制定统计网络系统安全规划,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做好统计远程视频培训系统运行服务。全面开展县级统计系统国产化替代工作。

(七)驰而不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法治保障一是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快建设法治统计,维护统计秩序,不断完善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工作机制,建立各专业、各部门协作、市县联动的统计执法机制,构建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的完善体系。全市13个县(市、区)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二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检查作用。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常态化机制,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各县(市、区)统计局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敢于执法,敢于碰硬,坚持原则,决不手软,坚决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普法学习宣传。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做好重大节点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学习。注重新媒体运用,创新普法形式,借助“12.4”“12.8”重要时间节点向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统计、诚信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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