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统计局 更新时间:2026-03-11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精准监管要求,始终遵循必要、精简、高效原则,全面实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管理,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计划之外不检查。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升统计监管效能,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二、检查原则
(一)依法依规,精准管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定权限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严禁擅自增设检查事项、扩大检查范围、变更检查内容。
(二)分级分类,差异监管。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状况、数据质量风险、行业重要程度实施分级分类检查,对不同信用等级、风险等级企业采取不同检查比例、检查频次和监管方式。
(三)精简高效,严控频次。严控检查数量和频次,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非现场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检查计划依法公开,强化闭环管理。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4.《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5.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规定
四、检查对象及范围
本计划检查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重点覆盖“四上”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单位、重点耗能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新兴产业统计调查单位以及存在统计违法风险、投诉举报线索的市场主体。
五、分级分类监管标准
结合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守法情况、企业信用状况,将检查对象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一)A类(低风险/诚信企业):连续两年以上无统计违法行为,数据质量稳定,统计基础规范,信用状况良好。
(二)B类(一般风险/守信企业):无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偶有非主观性数据差错或迟报行为,已及时整改。
(三)C类(较高风险/一般失信企业):存在数据差错较多、迟报漏报频发、统计基础薄弱等问题,或被预警、被投诉举报。
(四)D类(高风险/严重失信企业):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阻碍统计检查等违法行为,或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六、检查事项
(一)统计资料报送情况检查。检查企业是否按时、如实报送统计资料,是否存在迟报、拒报、漏报、瞒报统计资料等行为。
(二)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检查。检查企业是否依法设置、保存、管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做到数出有据。
(三)统计配合义务履行情况检查。检查企业是否配合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是否存在拒绝、阻碍检查或转移、隐匿、毁弃统计资料等行为。
七、检查比例及方式
(一)检查比例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规定执行。
(二)检查方式
1.非现场检查:优先采取联网直报数据监测、数据比对、线上资料审核、电话核实等方式。
2.现场检查:对确需入企的,实行双人持证、亮证检查,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
3.“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公示,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科牵头统筹年度检查计划实施,各相关专业科室协同配合,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检查,不得擅自变更、增加检查事项。
(二)严格规范程序。所有检查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规范制作检查文书,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检查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证据确凿。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禁无清单、无计划、无审批开展检查,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收费、摊派任务。
(四)强化结果运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对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震慑作用。
九、附则
1.本计划由吕梁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2.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吕梁市统计局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