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续建项目及公租房欠账项目攻坚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更新时间:2021-09-09

吕房保办发20214

关于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续建项目

及公租房欠账项目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未建成项目和公租房历史欠账问题,根据山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续建项目攻坚行动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攻坚行动目标

1、全面掌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未建成项目,包括公租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及各类棚改房,进行全方位摸底调查,认真分析未建成的原因,逐个项目采取具有针对性措施,动员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力争2017年12月31日前开工未建成项目在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

2、进一步加大审计发现公租房历史欠账问题的整改力度,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尽早形成有效保障,切实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攻坚行动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

1、完善数据。依托《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对所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对未录入监管平台项目要抓紧补录,对已录入监管平台项目要及时补充完善数据信息,确保监管平台项目数据要素齐全、准确。

2、调查摸底。对监管平台中开工未建成项目进行逐项实地调查,摸清项目基本情况、当前进展、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等,并利用照片、视频等建立项目电子档案。

3、自查整改。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深入分析,找准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逐项目制定攻坚行动方案,力争年底前基本建成。

(二)省市核查(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

省、市住房保障部门对2017年12月31日前开工未建成项目及公租房历史欠账项目,逐项核查推进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制定的项目攻坚行动方案。

(三)不定期巡查(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

市住房保障办将对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对整改推进不力、项目推进缓慢的县市区,适时启动督查督办或约谈问责。

三、推进措施

1、遵照施工进度,制定工程建设流程,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其次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利用好专项债券支持,推动工程建设进度,力争2017年前开工未建成项目年底基本建成。

2、公租房欠账问题一是要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租房的政策,明确配建比例。对无法配建的项目,收缴配建资金用于新建公租房;二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长期租赁作为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三是鼓励将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作公租房。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自查。城镇住房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县市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攻坚行动的认识,迅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工作任务,摸清情况,找准原因,研究出台具体攻坚行动方案,确保攻坚行动顺利开展。

2、夯实部门职责,抓好落实县市区保障办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夯实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将攻坚行动落到实处。

3、认真细致自查,按时报送。各县市区务于2021年5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开工未建成项目及公租房欠账项目的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推进计划表,报送市保障办。2021年6月起,每月20日前将问题整改和项目推进情况报市保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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