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吕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农村住房 安全保障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2-06-27

各县(市、区)住建局、发改局:

现将《吕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请各县(市、区)认真落实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3日      

主动公开

吕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切实保障全市农村住房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21年度国家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聚焦和统筹国考反馈问题与各级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住房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政策措施,坚决抓好整改,全力做好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农村群众因住房安全问题返贫致贫

二、排查整改内容

(一)强化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力度

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已完成排查整治工作的县(市、区),要根据《吕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方案》在已完成排查整治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吸取湖南长沙“4·29”事故教训,对该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回头看”,切实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

(二)落实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工作

各县(市、区)要根据《吕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对因冻融等原因产生的改造后质量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孝义市要紧盯511户集中安置工程进度,实行每周一报送,一月一调度工作制度,务必确保安置工作如期完成。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

(三)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危房改造对象审核、改造监管、工程验收、资金拨付和档案管理等程序。岚县、汾阳、交口、文水、方山等县市要做好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争取6月底前全部开工,10月底前全部竣工。各县(市、区)要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监测工作,对符合危房改造要求的要做到“应改尽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

(四)做好采煤沉陷区集中新建工程建设

孝义市要按照《吕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目标责任书》要求,成立搬迁安置工作专班,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按时序进度推进搬迁安置工作,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西辛庄镇南庄沟、兑镇镇郝家寨和高阳镇神福村三个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1297户)。

责任单位:孝义市发改局

三、工作开展方式

(一)全面开展问题排查

各县(市、区)住建和孝义市发改局要根据各自职责,以各级各类反馈问题为重点,围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农村危房改造、采煤沉陷区集中新建工程建设等住房安全领域工作,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对反馈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逐条销号整改。

时限:5月14日前排查完成,并将问题清单报送市住建局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专班。

(二)制定问题整改方案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孝义市发改局要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高标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时限:5月24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市住建局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专班。

(三)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各县(市、区)住建和孝义市发改局要根据问题清单逐项、逐条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成果进行验收。对列入年度计划的工作要紧盯目标、倒排工期,确保相关任务如期完成。

时限:6月28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台账整改报告报送市住建局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专班,整改完成前每周四报送整改工作进度。全市21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孝义市511户灾后重建安置工程和1297户采煤沉陷区集中新建工程应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完成前每周四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四)开展抽查提级验收

市住建局、发改委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市、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抽查提级验收,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限期“回炉”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补齐短板弱项,优化政策举措,杜绝屡改屡犯。

时限:715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必须高度重视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始终牢记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保障农户住房安全的政治责任牢牢地扛起来、具体细致地落下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住关键环节,工作抓具体、抓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当地工作进展情况,做与乡镇、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压实部门责任,安排专人负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扎实开展问题整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高工作质量。各县(市、区)要严密组织自查工作,确保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形成从排查发现整治化解、验收销号的工作闭环和责任链条。对发现的整改不实、履职不力、工作迟缓、虚假整治、推诿扯皮等问题,将严肃严厉督查问责,从严追究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农房建设管理“四办法 一标准”,规范履行开工登记、竣工验收等流程,要持续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通用图集,健全县级农房建设监理管理服务机构,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积极引导培训合格工匠成立农房建设合作社、合伙企业等,从源头提升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和房屋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加强日常安全防范,引导农户积极配合问题整改,切实做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整改工作

联系人:刘阳安

话:18535863666

箱:llsjsjc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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