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保障的自评报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2-12-06

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根据考核评估要求,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要点1: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调整优化,制定出台落实政策

工作措施:

1.市住建、财政、民政、乡村振兴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享受住房安全保障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必须经过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认定方可纳入改造范围。严格实施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审批工作流程,严格做好改造过程监管、工程验收、资金拨付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制定出台《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严格组织排查,以常规排查为主要手段,特殊时期排查为工作重点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危险住房应改尽改。围绕年度改造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任务推进工作。鼓励多元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严控投亲靠友代替危房改造。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强化资金和档案管理。

3.制定印发《全市乡村振兴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住房保障专题培训班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乡村振兴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住房保障专题培训班,切实解决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不了解、业务不精通、工作不会干的问题,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持续锻造相关工作人员的村镇建设能力。

(二)工作要点2:全覆盖动态监测农村住房安全

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市74.7万户农村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对发现隐患的下达隐患通知书,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初判存在隐患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C、D级的8905户农房通过管控和工程等手段进行整改,确保危房不住人。

2.制定印发《吕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已完成排查整治的农房分类、分步进行工作“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三)工作要点3:危房改造。对鉴定为C、D级“六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有修缮价值的应修缮加固,没有修缮价值的重建

工作措施:

1.2021年底多次摸排核准2022年改造计划,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并根据2022年农房排查和“回头看”情况,再次印发《关于下达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新增任务的通知》,最终确定2022年改造任务为220户,均为农村六类低收入人群,目前已完工219户,全部改造任务预计将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2.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明确改造对象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低收入群体。明确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遵循合理、集约的原则,C级危房原则上应进行修缮加固,对于修缮成本过高的,可拆除重建;D级危房有修缮价值的应修缮加固,没有修缮价值的应重建。

(四)工作要点4:改造要求。农村D级危房改造拆除,无房产新建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符合实际规定,修缮加固和新建住房达到住房安全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住新拆旧

工作措施:

根据省厅安排,结合我市各县(市、区)不同经济条件、风俗习惯等因素,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修缮加固的C级和D级危房按照原住房面积实施,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对无房新建、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做到既保障住房安全,又不因建房造成大幅举债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返贫致贫。

(五)工作要点5:及时落实危房改造补贴

工作措施:

1.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县级住建部门在房屋改造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改造户本人“一卡通”或“一折通”完成拨付。

2.通过每月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改造、验收和资金拨付进度,目前220户已改造完成219户,验收完成214户,完成资金拨付184户,拨付资金286.097万元,拨付进度80.77%,预计11月中旬全部拨付完成。

(六)工作要点6:定期与乡村振兴部门开展预警信息比对

工作措施:

1.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结合全市农房排查工作,新增发现符合改造政策的农户6户,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并积极争取改造补助资金,印发《关于下达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新增任务的通知》

2.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应该尽改、动态清零”工作要求,积极协同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精准实施排查整治。

3.组织召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视频培训会,启用新版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整合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信息,通过比对、去重,最终确定全市335667户六类低收入群体,从系统数据层面真正实现“以人找房”,精准实现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

二、风险点排除情况

风险点:改而不住;临时返乡人员住危房;危房排查不经常、有盲区;因灾房屋受损,改造不及时;采煤沉陷区住房安全存在隐患

工作措施:印发《吕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各级反馈问题,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以落实农村自建房排查、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农村危房改造、采煤沉陷区集中新建工程等重点工作问题整改为抓手,切实解决改而不住、排查不彻底,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进度慢,采煤沉陷区住房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乡镇、村级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变更,新到岗工作人员对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和信息系统不熟悉、不了解,部分村级工作人员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信息系统上手难度较大,导致部分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任务上报等工作进度滞后。

四、下一步打算

按照《全市乡村振兴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住房保障专题培训班实施方案》安排,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要将农村住房保障最新政策及时向县级相关部门、乡镇、村进行培训,设立和公布政策咨询专线,并由专人负责,便于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和信息系统操作的咨询,定期开展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测试,确保各级工作人员学懂用通相关政策。

五、自评结论

我局在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方面,能够积极正确履职,能够较为出色的完成省市各项相关工作任务,自评结论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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