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4-07-12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吕梁市燃气行业协会的请示》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成立吕梁市燃气协会。
希望接批复后,及时与市行政审批局履行社团登记等有关手续,办理期限为6个月,你会名称、章程、办公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业务范围、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等信息在市行政审批局登记确认后如有变动,要及时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章程规定开展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充分发挥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反映燃气行业及协会会员的合理诉求,维护燃气行业的共同利益及会员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乱收费、扰乱行业秩序等行为,推进我市燃气行业改革,促进燃气事业发展。
此复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