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6-04-13
各县(市、区)住建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石楼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交口县、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为了有效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督查检查(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城函〔2026〕114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4月30日前将企业装订成册的资料、考核意见、得分加盖公章上报我局(许可证动态考核申请表、燃气经营企业考核申报表、企业考核评价表、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反馈意见书复印件),我局将在5月22日前进行抽查复核。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督查检查(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城函〔2026〕114号)
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考核 (1).pdf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