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5-06-04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市质安中心,各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吕住建发〔2025〕3号)、《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管理的通知》(吕住建函〔2025〕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春季复工和防高坠事故专项行动大交叉大联合帮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开展安全生产大交叉大联合帮扶为途径,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为目标,认真分析研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帮扶力度,严厉打击房屋建
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帮扶目的
通过开展各县际交叉帮扶,深入一线了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促进各地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全面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
三、帮扶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
四、帮扶对象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有复工项目。
五、分组情况
全市13个县(市、区)(离石区无在建项目),市本级和市经开区组成14个帮扶组。
1.第一帮扶组
组长:闫晓明孝义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孝义市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王亮18703486050
帮扶县:交城县
2.第二帮扶组
组长:李明汾阳市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员:汾阳市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贾弘 15034288999
帮扶县:孝义市
3.第三帮扶组
组长:张耀民交城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员:交城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马钧15135488444
帮扶县:方山县
4.第四帮扶组
组长:靳洋文水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员:文水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马昌兴13327587266
帮扶县:临县
5.第五帮扶组
组长:张峰瑞吕梁经开区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员:吕梁经开区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高栋栋15935809927
帮扶县:岚县
6.第六帮扶组
组长:康杰林柳林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员:柳林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张学斌 18635846388
帮扶县:汾阳市
7.第七帮扶组
组 长:王明明中阳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 员:中阳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崔志杰 15834346934
帮扶县:交口县
8.第八帮扶组
组 长:薛伟市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监测中心主任
成 员:市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监测中心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王健 13734157697
帮扶县:石楼县
9.第九帮扶组
组 长:李旭平兴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 员:兴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奥建东18534894428
帮扶县:中阳县
10.第十帮扶组
组 长:吕丽勤临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 员:临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王全军 18534894428
帮扶县:市经开区
11.第十一帮扶组
组 长:陈有辉交口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 员:交口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王锋 18535832228
帮扶县:兴县
12.第十二帮扶组
组长:高吉平 方山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员:方山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吕兴安17535881077
帮扶县:文水县
13.第十三帮扶组
组长:闫钧岚县住建局分管领导
成员:岚县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兰建峰电话17703581979
帮扶县:柳林县
14.第十四帮扶组
组长:李爱忠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石楼县住建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组成
联络人:刘瑞玲 18649389558
帮扶县:吕梁市区
六、帮扶重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帮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部署开展春季复工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有关工作情况;复工企业必须参加《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春季开复工安全隐患自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建立情况,特别是复工前自查自纠情况及是否经住建局签署复工令;项目全体人员(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高处作业人员防高坠培训教育;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情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考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脚手板铺设、安全防护网搭设情况以及对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绳(带)佩戴等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审验及现场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教育培训及监护情况;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设施配备和临时消防水设置使用情况等。
(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
帮扶内容包括房建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治理评价办法执行情况;按照《关于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调整等事项的通知》(晋建标字〔2018〕295号)要求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整治实施方案;是否在施工现场公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主管部门等信息;每日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以及检查记录和检查台账建立情况;是否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是否及时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直接报告当地住建部门等。
(三)防高坠专项帮扶情况
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规定编制、审查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是否对进场安全防护用品质量进行核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是否存在不到岗、不履职、不尽责,安全检查频次不足、记录缺失,发现隐患问题不纠正、不整改,或者整改不交圈、不彻底等情况;是否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班前交底;作业人员是否经定期体检合格;高处作业施工前,是否按类别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网或警戒隔离区等安全隔离措施;是否存在其他“三违”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交叉帮扶旨在“以查练兵、以案强兵”,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参建单位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严重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营造全市住建领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帮扶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重要意义,扛牢“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春季复工、防高坠事故帮扶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加强协作,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严格帮扶,确保取得实效。对刻意规避严重问题项目,走过场的帮扶组,市局将全市通报。受帮扶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实效。交叉帮扶要结合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山西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确保帮扶质量,敢于较真碰硬。发现存在重大问题、重大事故隐患的,帮扶组要依法严查,该停工的坚决停工,并将执法建议移送工程属地住建部门依法查处。工作结束后,请各组要认真分析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报告于2025年5月8日12:00前报市住建局质安科,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现场照片,项目存在问题分析等内容,记录表、问题清单等印证资料应一并报送。各受帮扶住建部门,要严格复核验收项目整改情况,于5月15日12:00前将各问题项目整改验收报告(纸质版和PDF版)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三)文明规范执法。帮扶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程序,文明监督帮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党风廉政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安排、接受帮扶县主管部门和企业宴请接待,不得收受任何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得徇私枉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
(四)做好相关保障。帮扶期间,帮扶组执法人员食宿,按公务出差标准由执法人员所在单位支出报销,随行专家由抽调单位按规定负责安排。帮扶期间,进入危险场所帮扶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