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行业地面建筑安全及施工资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6-05-08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各有关非煤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矿山类工程外包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非煤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非煤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吕非煤专字〔2026〕1号)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聚焦非煤行业地面建筑消防审验、结构安全、人防技防、外包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关键环节,精准排查整治突出隐患,现就我局职责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消防审验手续不齐全、缺失问题

重点整治非煤矿山地面建筑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以及历史遗留的消防审验未审未验、手续不全等突出问题。责任科室:质安科)

(二)建筑安全隐患问题

重点整治非煤矿山地面建筑未按规定开展结构安全性鉴定和消防安全评估;或经鉴定、评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但未依据质量安全鉴定结论开展加固、维修,未按照消防安全评估意见落实整改措施的问题。责任科室:质安科)

(三)人防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非煤矿山地面建筑无法满足消防审验手续补办条件,但未按要求落实人防、技防防控措施,未签署消防安全承诺书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备案的问题。责任科室:质安科)

(四)矿山类工程外包施工单位违法违规处置

配合矿山安监等相关部门,对矿山类工程外包施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做好降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置工作。责任科室:建管科)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与部署(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属地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整治通知,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分工、排查标准与完成时限,报市住建局安委办备案。

二)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治(4月25日—6月30日):各非煤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矿山类工程外包施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各县(市、区)住建局组织督导检查、联合核查,对一般隐患立行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闭环销号。

三)总结提升与材料报送:专项整治开展两个月内向市局对应责任科室报送阶段工作总结;整治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总体报告,内容包括整治成效、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典型案例及下一步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聚焦靶向整治,杜绝形式主义紧扣四项重点任务,制定专属排查清单,实行“一企一档、一隐患一销号”,不搞“一刀切”,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督促非煤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外包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自查、限期整改;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对整改不力、拒不落实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置。

三)强化部门协同,规范资质管理。建管科牵头,主动对接矿山安监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处置机制,对违法违规外包施工单位从严落实降级、吊销资质等惩戒措施。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非煤行业地面建筑消防审验、安全鉴定、隐患整改、施工资质监管闭环管理。

五)严格信息报送,确保高效推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时报送本级通知、阶段总结、总体报告,及时上报典型做法与突出问题,确保信息准确、报送及时。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政策研究和信息服务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