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6-05-07

各县(市、区)住建局,石楼县、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吕梁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孝义市城市管理局、石楼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兴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岚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冶金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住建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整治冶金工贸企业涉及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聚焦冶金工贸企业燃气使用安全关键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压实监管责任,强化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切实守住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底线。

二、重点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城镇燃气领域冶金工贸企业用户燃气安全整治

督促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重点对冶金工贸企业内部餐厅、宿舍、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入户安检、随瓶安检要求,健全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问题闭环整改。全面排查燃气管道、阀门、调压装置等运行安全状况。督促冶金工贸企业按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通风设施及应急切断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正常投用。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减压阀及配套配件,以及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的,依法及时采取停气措施并督促限期整改。

责任科室燃气安全事务中心

二)工贸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强化工贸企业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及配套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危大工程管控措施,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管理。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证作业、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科室质安科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

督促工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及配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督促企业规范消防设施配置、日常维护管理及应急疏散演练,严厉打击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备案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责任科室质安科

四)冶金工贸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监管

加强冶金工贸企业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监管,严厉查处无资质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科室建管科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各相关企业要立即行动,对照行业标准和整治重点,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自查自纠。要建立详实的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二)督查检查阶段聚焦非生产房屋建筑工程危大工程管控、消防审验核查施工资质管理等关键环节,督导检查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确保问题查深查透、不留死角盲区。

三)总结提升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前期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整治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推进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格执法问责,强化刚性约束。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坚决整改到位;对无资质施工、违法发包分包、特种设备违规使用、消防设施不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做到该停则停、该罚则罚;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三)加强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配合市冶金工贸专委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冶金工贸领域住建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协同高效开展。

四)规范信息报送,确保工作闭环。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信息报送联络员,定期梳理并向对口责任科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隐患排查台账、典型问题案例及整改成效,按时高质量完成材料报送工作,确保局安委办及时掌握整体情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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