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4-09-18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建设字〔2022〕179号)关于各名城、街区每年开展一次保护自评估的工作要求,现就2024年度保护自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历史文化名城、独立历史文化街区所在县(市)要尽快启动2024年度保护自评估,于9月15日前完成自评估工作,评估内容要全面准确,经验问题要实事求是,评估报告要数据翔实、直面问题。
二、省住建厅会同省文物局将于近期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省级评估工作,请提前做好工作对接和相关材料准备事宜。同时,各有关县(市)分别报送一名联络人,于8月6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至邮箱。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吕梁市文物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