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5-08-13
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切实保障农村住房安全,现就开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第三季度动态监测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排查
二、排查范围
全市所有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
三、排查方式
对照辖区内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名单,开展全覆盖住房安全排查,做到危房发现一户、鉴定一户,审核一户、上报一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指导乡镇、村建立和完善问题台账与档案资料。
四、住房保障工作机制
(一)全面开展排查
各县(市、区)要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模块对辖区内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排查,汛期雨量较大和地质灾害隐患较为严重的乡(镇)村要重点排查,同步建立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排查台账,真正实现“以人找房”农房动态监测。
(二)做好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或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存在问题隐患的房屋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各级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对农户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三)持续整治建新住旧
要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建新不拆旧”“建新住旧”等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要重点关注已经危改和易地扶贫搬迁后仍在旧房居住,以及节假日返乡临时居住危房等情况,对保障安全住房外的其他D级危旧房屋宜拆则拆、应拆尽拆,对连体建筑拆除后影响相邻建筑安全的,采取工程措施封堵,杜绝以竖立警示牌、贴封条、下达危险通知书等方式替代工程整治措施,坚决筑牢“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的安全底线。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积极与民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数据沟通,摸清工作底数,确保排查工作不漏一户。要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村做好防返贫监测系统的预警监测和信息数据更新。对鉴定后不属于危房的,要指导村级将鉴定结果留存在村委或农户家中备查。
(二)注重信息采集。系统信息采集是做好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信息录入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与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缺失和错误的信息及时调整完善。对因已死亡销户、退出保障身份、户口迁离等各类原因无法进行动态监测需退出监测范围的,要严格做好退出审核和抽查工作;对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新核准进入的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要及时组织乡镇、村进行新增录入,同时上传县级民政或农业农村部门的核准材料。
对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纳入实施改造的,其对象信息要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时要仔细填写系统要求的各项内容,并认真审核逻辑关系,同步上传电子档案信息,确保信息录入真实、准确、齐全、无遗漏。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发动农村住房安全知识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活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公示要求,畅通同时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积极配合考核相关工作。
附件:XX县(市、区)2025年第三季度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排查台账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XX县(市、区)2025年第三季度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排查台账
序号 | 乡镇 | 村名 | 六类重点户数 | 排查监测户数 | 存在安全隐患户数 | 存在建新住旧户数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