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中心、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21〕1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精神做好房地产企业资质改革衔接工作,并告知所辖区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附件: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2021〕185号)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衔接备案所需提供资料的一次性告知清单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