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22-02-21 16:57:50
市行政审批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新区建管中心,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山西省住建厅要求,现将住建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转发你们,请你们做好如下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通知》,并出台相关落实文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人。
二、对正在建设、已批待建等城市更新项目进行评估梳理、整改,列出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三、2022年2月21日前将落实情况及相关责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住建局邮箱:zjjcjk508@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闫志翔 0358-3398062 15035376578
附件:《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