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1 17:02:58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市住建系统2022年度治安综合治理暨社会平安吕梁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平安吕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5日
(主动公开)
2022年度平安吕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建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吕梁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重要职责,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组织群众进行联防联控,取得了抗击疫情初步成果,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社会发展。着力解决全市住建系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严防在我系统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制度建设、落实督查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整体提升平安建设水平,确保全市住建系统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组。为了切实抓好全市住建系统平安吕梁建设工作,将各项工作要求和举措落到实处,现将平安吕梁建设工作领导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合并,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曲晓东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雷海云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侯明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冯旺兵离石区住建局局长
马文汾阳市住建局局长
李永平孝义市住建局局长
左利军交城县住建局局长
程延军文水县住建局局长
高志伟中阳县住建局局长
张文元石楼县住建局局长
张俊卿交口县住建局局长
蔡育新柳林县住建局局长
李军方山县住建局局长
李枝贵岚县住建局局长
王慧平兴县住建局局长
张向阳临县住建局局长
辛俊斌建筑与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科科长
崔海清建筑节能与科技科科长
呼欣庭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党务办负责人
吕峰连计划财务科科长
高永峰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科科长
冯春旺法规科科长
闫志翔城市建设科科长
高永凤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郭鹏村镇建设科负责人
王茂华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王永凤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晋平建筑质量安全和消防监测中心主任师军军房产交易中心负责人
刘硕擘公租房服务中心主任
林海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
刘小兵住房维修中心主任
组长全面负责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常务副组长协助局长抓好全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具体负责市局综治办公室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事宜。
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的科室、下属单位和职责范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领导组办公室职责:1.负责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推动本系统各单位综治工作的落实;2.协调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问题;3.对各单位综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考核;4.收集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类信息、报表、情况、问题,及时整理、分析上报并总结、推广;5.负责建立联络员队伍,组织好相关培训,健全、完善综治工作档案;6.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二)成立专项工作组。围绕信访问题、社会治安风险,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活动。我局成立三个专项工作组。
1.信访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综合办公室、建管科、房产科、质安科牵头办理、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检点,依据《关于对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和重要人员实行审核销账的通知》《吕梁市涉军信访问题集中治理年活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各单位结合各身工作职责整治落实。
主要职责: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主动谋划工作,周密组织实施,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分工到人、责任到岗;各相关科室、单位做好具体案件的承办工作。坚持把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贯穿于整改落实工作始终,紧盯“两访”“三重”信访突出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持续整改,做到改一个成一个。坚持诉讼与信访分离,引导涉法诉讼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2.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建管科、房产科、质安科牵头,依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工作部署,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整治落实。
主要职责: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延伸打击、分类管控、综合施策不断提升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水平。对政法机关“三书两办”中提到的相关问题,做到一案一核实,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各牵头科室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随时掌握整治进展情况。
3.“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组。各县(市、区)住建系统,局属各科室、各下属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牵头,对照吕梁市委《关于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单位、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要将“三零”创建工作纳入主要领导述职内容,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评范围。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责任落实
1.结合今年工作实际,对综合治理和平安吕梁建设工作进行分解细化,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压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吕梁建设责任。
2.根据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
3.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联络员,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加强沟通联系。
4.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年度综治和平安吕梁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提升管理水平
1.加强宣传教育。一要利用展板、宣传栏、电子屏、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二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规定、文件精神以及防疫、防火、防盗、防震等安全常识,组织自救互救培训演练,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救援能力。
2.加强安保工作。一要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安全巡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办公室的防范,注意财务、仓库等地的防范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故的发生。二要完善值班、登记、安全保卫、防火防盗、调解、普法、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要物资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三要强化常规安全检查,特别是危房、消防安全、危化物品、用电安全、出租房屋、门店等安全检查,及时修缮更换。四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所有使用网络电脑的科室、单位要在设置开机密码的同时,规范和限制网络使用,强化对网上有害信息、重点人员的管控,严控安全风险。五要做好综治和平安吕梁建设工作台账资料的记载和整理工作,完善综治工作档案和台账。
3.加大经费投入。一要严格落实“三铁两器”,拓展视频监控系统应用领域和范围。大力实施“雪亮工程”,改建新建视频监控系统,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推广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分户电控防盗门,提高整体防控能力,全部达到“六有”“六无”标准。二要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努力给广大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管,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5.做好帮教配合工作。一要抓好民爆等危险物品、刑释解教人员、吸毒高危人员、法轮功邪教等特殊事宜的管理工作,定期排查、筛选、核查,彻底摸清底数,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服务救助,消除安全隐患。二要坚守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立,深入开展同邪教组织的斗争,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
6.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要求,坚定不移、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消毒、登记、报告等制度。
(三)开展“三安联创”活动
1.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工作,实现无吸毒、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达到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关系更加和谐美满的目标。
2.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平安单位创建新机制,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感,全面加强和规范单位平安创建工作,提高单位的自我防范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对平安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3.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使家属区综治组织得到健全,治安防范力量得到有效整合,治安防范措施得到落实,治安防范能力得到提高,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
(四)加强部门联动
1.认真履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的综治和平安建设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每年不少于2次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和平安吕梁建设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终要做出综治述职。
2.积极协助应急、公安等部门,加强建筑企业发展政策引导,指导建筑企业开展好平安创建活动。
3.加强行业服务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服务与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行为的教育以及业务技能的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掌握好施工单位流动人员情况,做到底清数明,解决好侵害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五)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
1.加强矛盾排查工作。要建立自下而上层层排查、突出重点集中排查、抓住苗头超前排查、严格制度定期排查的“四排查”制度,对于问题要建立台账,认真登记,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及时调处,尽早化解。
2.做好开门接访工作。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来访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做好服务解答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主动帮助衔接,及时化解来访、来信人员的不满和矛盾,防止因工作不注意方法造成矛盾激化和不满加深,引发事故。
3.树立“有事不出单位,矛盾决不上交”的理念。从苗头源头抓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四早”(早发现、早受理、早化解、早控制)。同时,要建立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对本单位的矛盾排查问题负责到底,包抓到底,确保不发生群众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4.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福利、养老和医疗保险等。及时排查调处本单位存在的矛盾纠纷,全力维护本单位的稳定。
5.对矛盾纠纷、存在问题、处理等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台账,坚持月报告制度,报市住建局综合治理办公室。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住建系统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比照吕梁市住建局成立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社会治安、信访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干,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回市住建局综合治理办公室。联系人:冯润梅,0358-3398081,15835825522。
(三)完善考核考评。各责任单位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把综治工作实绩、监督、考核、评议制度等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一项重要依据,保证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