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61864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05日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吕住建函〔2022〕6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05日 |
市经开区、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相关科室:
根据省住建厅、吕梁市安委办要求,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于每月3日前,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月报》、《吕梁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吕建安办发〔2022〕1号)要求报送开展治理情况。
要求:1.项目检查不能存在零隐患;2.不能存在项目无检查内容;3.检查数据不能失实。
未按时报送信息或报送信息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的将予全市通报。
6月9日下午5点前将数据报送联络人、单位负责人报回市住建局质安科。
邮箱:llzjjza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