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72223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0日 |
| 标 题: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D类第142号 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吕住建函〔2022〕8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0日 |
薛晶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您提出的建议深刻有见解,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性极强,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老旧小区的维护和管理机制方面。由于我市老旧小区普遍缺乏物业管理,小区建成年代久再加上无人看管,基础设施破损严重,2021年我市出台《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将建立业委会/物管会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前置条件,申请老旧小区改造也需成立或承诺建立业委会,在改造前中后期全程参与,参与制定、修改改造方案、征求住户意见,监督施工、化解矛盾,引入物业或自管、维修管理等方方面面。同时出台《吕梁市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明确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要求和物业管理覆盖率的要求,并提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
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监管或代管、自管,最终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是建立“一区一策”改造方案方面。改造方案前期进行三轮意见收集,首先业主代表/产权单位/物业企业等组织征集住户改造需求,根据需求确定需改造事项,并公示上报改造申请和计划,其次邀请设计单位深入小区开展调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前期申报改造内容,编制改造的实施方案,并对方案再次征集居民意见并完善修改,最后在实施改造前再次进行方案公示,由居民提出意见,大多数居民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也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根据现场施工环境和居民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调整实施方案。
三是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筹资机制方面。为进一步争取中央资金,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做好项目提前谋划,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提前办好前期手续,分年度列入中央补助计划,结合片区改造包装多个小区改造项目,尽可能争取更多的发改资金。同时明确居民出资改造内容,将居民同意分户改造及同意出资作为改造的前置条件,落实居民出资,并在老旧小区改造前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居民出资实施电梯安装。并将小区充电桩等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四是打造老旧小区示范样板方面。2020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市区试点开展了4个老旧小区改造,于2020年完成招标,2021年4月开工,年底完工。通过试点实施,对项目前中后期全阶段居民意愿调查、施工协调、社会资本出资参与改造等方面问题和对策进行总结,继而推广到全面改造中。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曲晓东
承 办 人:闫志翔
电 话:3398062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