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2-72225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0日 |
| 标 题: | 关于政协吕梁市四届一次会议 D类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吕住建函〔2022〕8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0日 |
郭转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调研充分、问题和建议针对性强,见解深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自2020年6月《吕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台以来,我市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累计完成电梯加装40部(其中市区29部),累计支付奖补资金540万元,使500余户居民出行更便捷,极大的缓解了部分老年人上下楼困难问题,该项补贴政策获得了居民的一致认可和称赞。但是在加装电梯的实施阶段,出现了类似您提到的意见难以统一、资金难以筹措、管理难以落实等一系列问题,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立,促成居民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加装电梯后建筑物整体风貌协调,《吕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实施方案》要求以小区或栋为单位实施加装,因此协调范围相对较广、难度相对较大,但是参照目前加装电梯的成功案例,并非不可协调,这就需要建立党建引领的小区基层自治组织,通过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在加装前收集意见、选取电梯品牌、调解住户矛盾纠纷、筹集资金,到施工中工地现场监督、化解施工矛盾,以及完成加装后电梯运行维护管理、收取管理费等全过程进行自治自管。在此过程中,街道社区、物业管理部门也加强对小区业委会或物管会工作的指导,协调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分歧,实现加装电梯从设想到落地。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加装电梯的协调难度,针对2020年出台的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中需全部住户同意并签字的申报条件,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适当放宽加装电梯业主同意和签字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二是完善资金支持,减轻居民负担。加装电梯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在加装电梯方案通过审核后居民即可根据出资份额提取公积金。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共享电梯”,由居民按需使用缴费,使用一定年限后移交小区居民,弥补小区前期加装资金难以筹集的问题。我局也将尽快落实已完成加装电梯小区的奖补资金,确保第一时间支付,进一步缓解居民资金压力。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电梯奖补政策。通过社交平台广泛宣传加装电梯奖补政策、实施流程,让更多的居民了解政策,同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绿色社区创造,通过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座谈会等方式宣传已加装电梯小区的经验做法,讲解实施和资金奖补的流程,消除有加装意愿小区的顾虑,引导居民认同加装电梯,使更多小区享受到政策红利。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
联系电话:3398062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