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11 17:15:12
为巩固提升我市建筑市场领域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两年行动效果,持续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建筑市场行为,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3〕96号)文件精神,现将《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3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提升我市建筑市场监管效能,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决定开展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此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
各县(市、区)应于2023年5月1日前制定印发本地区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知和工作方案,要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细化时间节点和检查重点。对所辖区的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对照2022年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主管部门整改问题清单,结合日常监督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要求,逐一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推动执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主要落实以下工作:
(1)建筑市场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情况,确保所辖建筑工程项目至少明确一名建筑市场监管网格责任人,能按要求开展日常建筑市场巡查监管,发现并及时纠正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建筑市场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联动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移送、立案、查处和反馈情况,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函告其资质核发机关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3)对照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权责清单要求,按照监管职责对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全流程监管,使用监管系统开展线上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招投标有关案件。
(4)对本级受理或上级转办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等信访举报事项,按要求限期办结,有明确的办理结果并反馈信访举报人。
(5)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市场监管统计表的上报工作,相关统计信息动态更新,填报数据准确完整,不存在漏报、瞒报、迟报等问题。
2.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市场行为。完善本地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台账,所辖项目基本信息及相关参建主体信息要完整准确并每月进行动态更新,应全面掌握所辖区域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涉及宗教、别墅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相关建筑工程项目要重点检查此项)。
(2)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行为。
(3)是否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人资格、保函文本是否符合工程担保相关规定。
(4)是否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内对完成的工程内容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
(5)是否落实建筑用工作实名制管理要求,将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足额支付,建筑工程项目是否成功对接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准确采集全部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信息,实时更新上传考勤信息,且与实际一致;是否依法规范签订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含简易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6)是否存在备案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工程项目规模要求、未到岗履职或履职情况差以及现场实际管理人员已变更但未履行变更备案手续等问题。
(7)是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通过专户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
3.推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运行。按照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权责清单,全面理清招投标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内容和重点;建立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台账,招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及参与各方主体信息完整准确,应全面掌握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实施情况;抽取不少于10个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开展标后评估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签订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五方主体承诺书,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按照“一项目、一承诺”的要求分别签订承诺书,并对以上人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对以上问题完成调查处置工作。
4.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本地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核查监管台账,企业基本信息准确,现有资质和申报资质核查意见明确,印证资料留档完整,应全面掌握本地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在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是否登记基本信息及现有资质的资质标准要求人员信息,且登记状态为审核通过。
(2)企业从业人员是否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且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聘用人员。
(3)企业新申请、增项或升级资质的,除检查以上两款内容外,是否存在承诺事项与实际不一致、资质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
(4)企业现有资质和从业人员在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是否存在预警信息,是否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资质和人员进行合规整改,重点核查多次出现预警信息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各县(市、区)自查阶段
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我厅关于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关安排,精心谋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保证工作质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于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本地区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工作取得实效。
(二)市局督查阶段
市局将根据各县(市、区)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5月至10月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就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抽查项目数比例不低于10%(项目数不得少于2个),抽查企业数比例不低于10%,对发现整改工作“走过场”、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等违法行为处置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存在重大监管执法问题隐患的县(市、区)进行全市通报,涉嫌严重违法问题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执法检查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建管科。
组 长:王侯明 副局长
副组长:辛俊斌 市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王茂华 建设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魏卓林、赵爱军、袁文婷、刘生强
薛建斌、赵晓光、刘建祥、薛瑞剑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及人员,细化时间节点和检查重点,制度本地区2023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报送市局,依据检查情况填写《建筑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待工作全部结束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连同以上台账报送市局。
(二)市局将根据各县(市、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推进实施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导,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监管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力度不够以及发现严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县(市、区)列为2023年度重点督导地区,相关问题记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
电话:0358-339804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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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2日